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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
為了落實《唐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唐山市教育系統奧運安全保衛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管理秩序,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站在“迎奧運,保安全”的.政治高度,特制定此制度。現將以下規定告知每位學生及其家長,希望各位同學及家長同志認真遵守,讓我們攜手共同創造孩子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
1.學生家長進入校園必須先與老師或學校領導取得聯系,同時向保衛科工作人員出示有效證件,并在傳達室登記,否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校園。
2.每天11:45-12:30只允許回家用餐的走讀生出校門,且許出不許進,住宿生和在校午休的走讀生不允許出校門。
3.周一至周日12:30-13:40(冬季)、12:30-14:10(夏季)為靜校時間,任何學生不準出入。
4.周一至周六17:30-18:10(冬季)、18:00-18:40(夏季)走讀生憑《回家用餐證明》出入校門。
5.周日下午只允許返校同學進入,住宿生和返校后的學生不準外出,有特殊情況憑請假條出入校門。
6.學生在上學期間外出必須填寫《學生請假通知單》(三聯單),并將一份交門衛驗收后方可離校。
7.周一至周五進入學校必須穿好校服,否則禁止進入校園;周六、日進入校園需穿好校服或佩戴身份標志牌。
8.傳達室內禁止存放學生物品。
9.在沒有得到德育處允許的情況下,任何家長不得進入宿舍樓。
注: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
為了配合學校“全封閉、住宿制、準軍事化”管理辦法的執行,加強校門進出學生的管理力度,對有特殊情況需請假離校的學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辦理走讀證的資格
1、在校外學習特長的學生。
2、確實有病,住校對本人或他人在生活學習上有較大影響者。
3、家在學校周邊500米范圍內有住房或租房(安置地租房除外),且有家長陪讀。
二、請假手續辦理
1、有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學生,一周以內的需持年級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字(注:。每生一學期不能超過四周);二周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一個月以內的學生需出具書面申請,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年級主任簽字、蹲點校長簽字。請假三天以上需到保安室進行登記,并憑請假條換成臨時出入證。
2、有特殊情況需長期請假的學生,學生需寫請假申請,經家長、班主任、年級主任、蹲點校長、楊校長、陳校長簽字,然后帶一張正面免冠相片,憑申請到保衛處辦理長期出入證。
三、學生出入證管理。
1、學生不能在出入證上亂涂亂畫、不貼本人相片或貼其他東西,否則視為無效證件,并扣班級管理分0.5分
2、學生不能互相交換轉借出入證,如發現將收繳出入證,并取消持證人的走讀資格,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l分,并通報批評。
3、私自拿別人的卡、撿到別人的卡冒用的,如發現,扣當事人班級管理分2分,并給予當事入紀律處分。
4、如出入證遺失、損壞、年級或班級有變動,需到保衛處補辦。
5、學生走讀期間,經常遲到,學習明顯退步,將取消走讀資格。
四、學生進出學校管理。
1、學生進出學校,必須主動出示請假條或出入證(特別是有車接送的學生,學生一定要家長不能開車進校內接送,只能停在校門口等,學生車輛必須停放在學生專用停車棚)。有長期出入證的學生必須掛在胸前,隨時主動按受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的檢查,如學生不按規定執行,保衛人員、行政值日領導有權拒絕其進出學校。
2、學生不從校門進出,而通過其它渠道進出學校的(如爬圍墻、走圍墻缺口)根據違紀學生處理條例報政教處進行處理。
3、不服從保衛人員和行政值日領導管理的,強行離校無理取鬧,將報政教處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報校長會討論開除。
本管理制度從20xx年2月13日中午開始執行。
注:請辦理長期出入證的同學在2月13日上午—2月25日上午前到保衛處辦理出入證。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3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
2、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正在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4、學校門衛應嚴格控制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5、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7、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8、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4
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責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門衛負責校門外學校區域環境衛生的打掃,管理好門前樹木、校牌和校門。
3、學校實行封閉管理。學生入校后一律不得隨意外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出校者,應持有關證明由生活老師陪護外出。
4、堅持來客出入登記制度。非校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對于來訪者門衛必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后方可入校,對那些不聽勸阻,尋釁滋事,強行進入校園的不法分子,應挺身而出拒之門外,及時報告學校有關領導。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出入校門要自動下車。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凡經同意入校的車輛,門衛要負責指定車輛停放位置,待車輛停放好方可離開。
7、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安全隱患,采取措施 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9、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有關負責人的批條;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履行驗看手續,發現疑情要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10、因私自擅離職守者,或瀆職造成學校或師生財產損失,應當照價賠償,因瀆職造成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后果嚴重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1、負責學校報刊的收發工作。
12、樂于接受學校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5
1、學校大門實行封閉管理。具體開關時間按早、午、晚課表時間和有關規定執行。大門鑰匙由專人管理,私自不得配用。
2、全體師生員工,遵守作息時間,按照上、下班,不得在規定關門以內時間夜不歸宿,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外校學生和客人。
3、師生員工車輛一律按學校指定地點停放,不得隨意停放,堵塞路道和擠占教學活動場地,校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4、嚴禁社會閑散人員入內,教職工來客和社會外來人員,未經學校準許,不得入內,不得在校內從事各種活動。
5、家長為學生送物會面,必須在課間休息和課外活動時間,在教學時間內,不得影響學生學習,不得干擾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6、一切來客來訪人員,確因正當事情須入校,必須經學校同意后,先登記后入校,但停留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以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7、學校教職工一般不得留宿外來人,如情況特殊,必須先報告保衛處,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方可入住。安全責任,誰留宿誰負責。
8、校門口不得擺攤設點,影響交通和正常教學活動。
9、封閉管理的具體規定如下: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離校,中途不得出大門。
②所有走讀生每天早上7:20前,中午13:00前必須到校,中午、晚自習后按時回家。其余在校時間不得出大門。
③所有學生在規定時間之外如出大門者必須有班主任簽注同意的`假條。
④需要出大門打掃衛生的學生,班主任要加強管理,在規定時間及時回校園,不得擅自逗留。
安全工作,人人有責。以上制度,誠望遵守。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6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的財產免受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1、 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生方可入校。學校師生員工,家屬及校內臨時工進校應主動出示有關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 騎自行車出入本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任何人的自行車(包括教職員工)不得駛入教學區,不得停放在辦公和實驗樓附近。
3、 非本校機動車輛不得隨意進入校園,凡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經門衛同意,車輛進入校園后均要慢行,不得鳴笛,不得教學區。
4、 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借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周圍擺攤叫賣。
5、 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腦、電視機、收錄機、木料、鋼材、桌椅等)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并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并扣留。
6、 上課期間,學生不準會客,有特殊情況要求出校的.學生,必須有班主任、學生處的簽條,否則,一律不得旅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現意外事故。
7、 外來人員沒經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進入學校食堂、學生宿舍和班級。
8、 每天上、下學時間,校門要全部敞開,管理好本部門口的安全,防止擁擠和踩踏等傷害事故的發生。上課時間本部門要全部封閉。
9、 放學后,要認真檢查各室門窗是否關牢、鎖好,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主管處室領導匯報。
任何人進入校園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可采取必要的手段維護學位治安,或將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各校必須配備專、兼職門衛人員,負責校門值班及巡邏護校任務。
二、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照上、下班。工作期間不得撤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文明禮貌。
三、上課時間凡出入學校的`人員須按規定佩戴證件,出、入校門須憑學校進出通知單,門衛有權查驗相關證件。
四、攜物品出、入校,必須經過檢查后方可放行;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或扣留。
五、門衛人員須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維護好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秩序。上級來校聯系或檢查工作,門衛應熱情接待。
六、門衛要堅持二十四小時巡邏護校制度,每班巡邏不少于兩遍,每夜巡邏時間不少于六小時。
七、發現犯罪分子作案要奮力捕捉,發生事故要奮力搶救,并及時報告處理。
八、值班巡邏護校中,要隨時接受公安機關對本單位的檢查,并配合其工作。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崗位職責
一、門衛必須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格交接班手續,細記錄值班情況。
二、維護學校形象,文明值班,禮貌待人,耐心細致地對學生、家長來客宣傳學校的安全保衛等規章制度。
三、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保安制式標志,整潔端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期間飲酒和酒后值班。
四、在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看書讀報,不得睡覺,不得在值班室閑談或進行下棋、打撲克、玩游戲等娛樂動。禁止在崗期間會客。
五、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保持校門口、保衛室周邊整潔衛生,保衛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六、加強外來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檢查登記制度,對外來員的姓名、訪問事由、身份證件、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認真行檢查詢問并詳細記錄,嚴禁無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對外人員要求進校園的,要在關閉校門的情況下對來人進行嚴格詢問,驗身份,經確認無誤并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打開校門,禁止先開后詢問。提高警惕,對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七、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嚴禁小商販、精神病患者、拾荒、尋釁滋事等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八、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攜帶學校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簽字或蓋章的出門條;搬運私人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并在門衛值班記錄上簽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學生上學放學時,及時打開大門,并配合值日領導和教師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人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疏導。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十、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或撥打“ 110 ”報警,并弓協助妥善處理。
(二)獎懲辦法
一、考核辦法
堅持客觀、公平、公正、科學的原則,由學校根據保安在校日常執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量化考核。
每月從校園門衛的工資中抽出700元作為績效工資,折合100分。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且無違規行為的,得100分,發全額績效工資。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每發現一起違規行為則按規定扣除一定的分值,扣完為止。
二、考核細則
1、必須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嚴格交接班手續,詳細記錄值班情況。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無故空崗、脫崗一次扣2分。交接班手續不到位每次扣2分,值班記錄不詳每次扣1分。
2、對出入學校不驗證,每發現一次對值班者每人扣1分。大門口車輛亂停放,每發現一次對值班者每人扣1分。如態度粗魯,發生不必要的爭執、口角,影響學校形象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期間,按規定著裝。有大型活動時必須著裝上崗,佩戴保安制式標志,整潔端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期間飲酒和酒后值班。每發現一次不按規定著裝扣1分,每發現一次值班期間飲酒或酒后值班扣2分。
4、在值班期間,要盡職盡責,不得看書讀報,不得睡覺,不得在值班室閑談或進行下棋、打撲克、玩游戲等娛樂活動。重點時段,必須在門崗外執勤,禁止在崗期間會客。每違反一次扣1分。
5、搞好室內外衛生,確保良好的值班環境,保持校門口、保衛室及周邊整潔衛生,保衛室內物品擺放整齊。每發現一次保衛室及責任衛生區臟亂差現象扣除當日值日人員1分。
6、加強外來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檢查登記制度,對外來人員的姓名、訪問事由、身份證件、進出時間及車輛號牌等情況認真進行檢查詢問并詳細記錄,嚴禁無關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對外來人員要求進校園的,要在關閉校門的情況下對來人進行嚴格詢問,查驗身份,經確認無誤并經學校領導同意后方可打開校門,禁止先開門后詢問。提高警惕,對發現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對外來人員及車輛不認真進行審查登記、隨意放行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
7、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由于門衛工作疏忽,而使小商販、精神病患者、拾荒、尋釁滋事等閑雜人員進入校園的,每發現一次扣3分。
8、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攜帶學校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簽字或蓋章的出門條;搬運私人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并在門衛值班記錄上簽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發現隨意放行一次扣10分。
9、學生上學放學時,及時打開大門,并配合值日領導和教師做好維持秩序工作。在上學、放學、家長會和大型集會等車流量高峰時,對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疏導。發現師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發現一次扣1分。
10、禁止將非教學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遇強行進入的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或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滋事的,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或撥打“ 110 ”報警,并協助妥善處理。發現上述情況未及時制止或報告的,每次扣5分。
11、門衛人員忠于職守,在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中作出突出貢獻者,可以在其他保安的扣除分中給予獎勵。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系,各有側重,要規范操作,有利于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由專職安保人員負責管理所有時間段安保工作。
三、學校保安員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和校產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學校保安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詳細填寫來客登記,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保安員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車輛進出關。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校(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保安員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
八、學校保安員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九、學校保安員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縣保安公司批準并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保安員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下,力爭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在校用中餐學生午休時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急事或公務需外出,在門衛“離崗登記表”上做好登記方可出門,門衛不得私自為不登記教師開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設一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做好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開小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要認真核對書報雜志,準時送入各辦公室。
6、夜間值班人員要及時與白班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
匪警:110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7、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加強我校內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內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內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內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校內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內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內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內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內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實驗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門衛務必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定時上鎖,學校實行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務必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學生上課期間,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狀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務必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后,方能離校。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狀況經門衛批準除外)。散文閱讀:
七、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一天清掃一次。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4
根據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1、開、關門時間:
冬季:早上6:50開,晚上9:40關;
夏季:早上6:30開,晚上10:10關。
2、早上學生到校后直到下午放學業,除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外,其余同學不得出校門,中午回家吃飯的`同學必須憑特殊校牌方可進出校門,校牌不可轉借、轉讓;無理取鬧或強行進出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后果的要后果自負。
3、學生及家長外來人員上課時間不得到校內會見學生和老師,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4、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和搭人,未經許可的機動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禁止收購、買賣東西等其它閑雜人員進校。教職工來客和家長來訪,門衛應查詢核實,學校友鄰單位及領導來校也應該接受查詢。其它外來人員應無條件接受門衛查詢并作好登記,經門衛允許后方可入校,如強行入校,情節嚴重者由治安室外理或報請派出所處理。
6、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校騎車、打球和進行影響學校工作、教學秩序的活動。
7、從早上7:50至晚上19:00為門衛值班時間,冬季從早上8:00—至晚上18:00。如果在此時間內擅自離開崗位者,看時間長短,按曠課折算處理。
8、門衛未站崗時間應對校內安全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巡查,有異常及時登記報有關領導解決。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5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學校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禮貌上崗、認真執勤。堅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堅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門衛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按時登記交接班(北京時間 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離職守。嚴格杜絕無人管理狀態。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鎖上大門,嚴防學生出校園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四、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出大門或回寢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或回寢室,必須有班主任假條并在門衛處登記后才能離校。
五、嚴禁小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做好門前“三包”。學生騎自行車到校門口必須自覺下車,自行車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六、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員,門衛應立即當面詢問,勸其離校或上報學校領導共同處理。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當天值班領導并趕到現場,冷靜處理。
七、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做好登記。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及門衛室的衛生打掃及保潔。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二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九、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做到衣冠整潔,接待來訪人員時注重文明禮貌。上班時間不能喝酒。
十、門衛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請假制度。因病因事須向學校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能調班。
十一、放學后檢查所有教室、辦公室及其他場所是否能已關門上鎖;有權盤查并禁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晚上要適當在校園巡視,保證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后尋釁鬧事,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作出相應處理或處罰,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學校對學生實行封閉管理,住宿生有事需持班主任、宿管老師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走讀生來校和放學須憑胸卡,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走讀生請假需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離校。
7、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二、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三、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能夠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四、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五、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六、嚴禁小攤小販進入學校賣東西。
七、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掉、火爐是否熄火等。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學校門衛實行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二、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三、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四、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五、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六、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
七、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1
為加強學校保安管理,明確保安崗位職責,規范保安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要遵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履職盡責,著裝整齊,文明執勤,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學校保安要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注重自身和學校聲譽。
三、學校保安必須熟練、規范操作各種安保、消防器材,愛護配備的安保、消防器材和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師生,尊重來客,服從學校管理。
五、學校保安要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
六、學校保安要認真學習并嚴格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制度,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發現治安問題或偶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合理的`判斷和分析,第一時間阻止師太惡化,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
七、學校保安要安置出勤,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填寫好各類值班表冊。
八、學校保安不得私自離崗、脫崗、不得玩忽職守,不準在工作崗位上睡覺、喝酒,不在工作期間會客或辦私事。
九、學校保安要加強校園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或處理。
十、本校教職工和家屬及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十一、如遇來客(訪),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和來訪目的后聯系被訪人,被訪人允許后,先登記再準入放行;如遇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先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并同意后,再登記放行;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先確認來訪者身份,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同意后先登記,再引導來訪人員入校,指揮車輛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
十二、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
十三、經同意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方可放行。
十三、被訪人不在學校的,拒絕來客進入學校。
十四、學生正常上課期間需要離校者,要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詢問核實,認真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到校后方可放行。違規放行學生的,學校保安承擔一切責任。
十五、學校保安要做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應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十六、學校保安臨時有事(病)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主管領導和值班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校。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值班教師在學生放學,升降國旗,早操、課間操與其他集體活動時,應根據值班安排到達指定位置,認真履行值班職責。
二、值班期間應及時糾正制止學生上下樓梯、進出門口速度過快、互相擁擠的現象。學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教師馬上命令后面的.學生停止前進,及時扶起摔倒的學生,避免事態惡化。
三、 隨時清理可能堵塞樓道、樓梯、樓門、校門的學生、家長、車輛與物品。
四、周一升國旗,周二至周五教師早操時,值班教師應停止廣播操等集體活動,提前守候在值班地點。如因故不能到崗,應主動協調同事予以頂替。
五、學生參加課間操、降旗儀式與放學時,值班教師聽到下課鈴聲后,應馬上停止教學活動,爭取第一時間出現在值班崗位上履行職責。
六、如有出差、外出辦公、臨時請假等客觀因素,值班教師應主動協調同事代替值班,并將頂班教師姓名與頂班時間報告總務主任。
七、學校根據教職工任課年級、班級與辦公室,制定輪流值班安排表。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以下《校門口出入登記報告制度》。
1、保安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系工作。
2、值班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并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后,方能離校。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出入校門制度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上課時間鎖鐵門,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走出校門,離校必須由家長履行正常手續后接出。
2、學生早晨7:30到校,遲到學生須在門衛室登記并向門衛說明,門衛對各班遲到學生情況予以統計公布并反饋班主任和值周老師。
3、對違反學校封閉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班級應根據學校、班級相關紀律榮譽規定予以批評教育處理。
二、教師進出校門制度
教職工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履行學校考勤制度的`相關規定。
三、外來人員(含學生家長)出入大門制度
1、外來人員進校前先出示證件,如實填寫《校外人員出入校門登記表》。
2、門衛或來訪者應事先聯系被訪對象,確認被訪對象在校后方可進入。
3、上課期間禁止家長進入學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先與門衛溝通、登記,經有關老師同意后方能入校。
4、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領導批準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記錄車輛照、車型和出入校時間方可進入。
5、服從門衛、保安人員的指揮。
四、對門衛的要求
1、門衛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系工作。
2、門衛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并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校。
3、門衛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區域,并保證師生安全。
4、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5、門衛必須防止學校財產流出學校,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須憑總務處簽發的清單和出門證,方可放行。
6、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驗看,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7、按時開關鐵門。
8、其他規定
(1)門衛要保持校門前環境衛生,保管好門前的安全警示標志。
(2)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
(3)收報刊,送辦公室。
(4)遇有不安全的情況要及時報告并登記。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5
一、我校全體在籍學生必須遵守有關進出校門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檢查,服從管理。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和有關老師和部門取得聯系,不得無理取鬧,干擾門衛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進出校門。各類學生的進出校門時間在開學初由所在系(部)確定并在學生中貫徹,門衛遵照執行。
三、在規定時間段進出校門的學生必須佩戴標志牌,自覺接受門衛和值日老師的檢查。對不佩戴標志牌的學生,門衛可以拒絕其進出校門。
四、非規定時間進出校門必須持有系(部)出具的“出門憑證”。班級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必須憑學生處出具的“學生校外團體活動出門證”出校。
五、遲到、未在規定時間進校的`學生必須在門衛處自覺登記。登記名單次日報學生處和系(部)進行公布。
六、標志牌因遺失補辦等特殊情況下需進出校門時,必須事先在系(部)或者班主任處開具書面證明方可進出。書面證明由門衛收繳,只限當次進出有效。
七、畢業班實習學生集體或單獨返校,班主任或者系(部)應該事先主動和門衛做好溝通,落實進校事宜。否則,必須進行登記、核實后才可以進校。
八、學生機動車嚴禁進入校園,自行車、電動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并按要求分道進出。
九、學生違反以下進出校門管理規定,視其情節和認識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沒收標志牌、校紀處分的處理
1、使用無效、過期、破損嚴重的標志牌或者逃避檢查進出校門。
2、使用假標志牌、冒用他人標志牌或者翻圍墻進出。
3、未到時間早退,在門口逗留、聚集,經教育后仍不離開。
4、不服從管理,強行進出校或者無理取鬧、造成秩序混亂。
5、遇特殊情況不向老師和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和門衛發生沖突,謾罵、侮辱、毆打門衛及其他管理人員。
十、對不能提供身份證明的來歷不明者以及涉嫌違法的學生,門衛有權強制送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制度執行。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6
為了切實加強校門口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門口每天上學和放學均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門衛跟班的管理方式,全體教師人人參與,輪流值班,每天安排兩名值周領導和一名值日教師值班。
二、上學或放學時段要及時疏導學生安全有序出行,嚴密防范不法分子對中學生的意外傷害,協助門衛維持校門口秩序,對未按規則而違紀的'學生有權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公布通報,并將結果納入班級周考核。
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要認真負責,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值周領導要督促值日教師按要求提前到位。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抽查值周領導到崗情況(每值周組必須保證有一名值周領導到崗),如發現未到崗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四、值班到崗時間:早上提前30分鐘到大門口值班;中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放學后20分鐘時段在大門口值班;2:00以前由門衛單獨負責校門口學生安全,下午2:00至上課時間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輪流和門衛在大門口維持秩序和保護學生安全;下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清校時間在大門口值班,同時離校時保證無學生無故在校園逗留。
五、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因脫崗或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將追究相關經濟責任;情節嚴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校園門口安全管理制度 27
學校校門是師生進出的唯一通道,也是對外聯系的重要窗口。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師生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教師校門值班制度:
一、本校教師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在學生早、中、晚,上學、放學幾個時間段到校門口值班;每天值班安排帶班領導。
二、值班教師校門值班時間:
早班(上學):按學校規定學生到校時間,提前30分鐘到位,至打到校鈴為止(7:30—8:00);
中班(放學):按學校規定的學生放學時間到位,至走讀學生基本離校為止(11:55—12:25);
晚班(放學):按學校規定的學生放學時間到位,至走讀學生基本離校為止(16:50—17:15)。
三、值班教師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堅守崗位,護導學生進校、離校,疏導門口交通秩序,嚴防各類危險、可疑人員接觸、傷害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四、值班教師若發現危險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并上報學校相關領導,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
五、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值班教師未按時到班或值班時疏忽大意,未能發現和制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由值班教師負主要責任。
六、嚴格執行獎罰措施
1、嚴格考勤制度,在每月出勤獎勵中實行獎金扣取制度。
2、每天值班結束后,由門衛室負責通知第二天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放假需要調動由安辦負責通知并公示。
3、學校抽查遲到、早退扣10元/次,缺崗扣20元/次;上級檢查遲到、早退扣20元/次,缺崗扣40元/次。并計入個人績效考核。
七、督查人員與方式:
由支委三位同志輪流實行隨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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