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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不定項選擇題歷年真題解析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中,我們需要用到考試真題的情況非常的多,借助考試真題可以對一個人進行全方位的考核。那么你知道什么樣的考試真題才能有效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不定項選擇題歷年真題解析,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不定項選擇題歷年真題解析 1
7. 王某與張某發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順手將李某放在桌子上的手機打向張某,致張某輕傷。如張某提起自訴,對本案刑事部分判決有權上訴的是( )。
A. 王某
B. 張某
C. 李某
D. 提起公訴的檢察院
正確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自訴案件的`上訴主體。
選項A、B正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本題中,張某是自訴人,王某是被告,都有權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選項C錯誤。李某不是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能提起上訴。
選項D錯誤。題干中明確給出是自訴案件,而非公訴案件,沒有提起公訴的檢察院。
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不定項選擇題歷年真題解析 2
【提要】司法考試真題信息 : 歷年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環境保護法
76、某節目演出組到某山區演出,該地屬自然保護區范圍。演出組在某一天然景點搭設了一座棧橋,為運送演出設備在區內修建了一條簡易公路。區內環境和植被因此遭受一定程度的毀壞。演出計劃得到了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批準,演出組并已付錢請當地人承擔恢復原貌工作。關于該事件的下列哪些意見是錯誤的?
A、演出組在該自然保護區內景點修建的是臨時建筑物,其影響環境的行為不受我國環境保護法的約束
B、演出組為了演出需要而搭設棧橋,不屬于工業性項目,也沒有排放污染,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無需過問
C、演出組的行為即使對當地環境有影響,也不構成跨區環境問題,不屬于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范圍
D、對于該演出組的上述行為,我國法律目前沒有可適用的處罰規定
答案:ABCD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6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該演出組的行為雖然是臨時的,也沒有排放污染,但構成了對環境的破壞,故A、B錯誤;《環境保護法》第7條第l款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第18條規定:“在國務院、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建設其他設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已經建成的.設施,其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限期治理。”該演出組的行為雖不構成跨區環境問題,但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仍有權監管,故C錯誤;《民法通則》第124條規定:“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環境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事業單位,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處以罰款;情節較重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政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可見,我國法律對此類環境破壞行為明確規定了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故D錯誤;由此可知,本題答案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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