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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4-05-04 10:53:32 志鎧 學人智庫 我要投稿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電力施工企業是一個高危行業企業,許多重要崗位的管理對施工的安全生產很重要,而電力施工設備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又是重中之重。下面就讓小編來分享下電力施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

  一、實施背景

  公司內部環境隨著業務工程量不斷增多而相應增加,設備的數量、種類也隨之增多,給管理帶來了相應問題,且主要管理人員的調整與補充也加大了管理協調的難度。從外部環境看,電網公司成立三集五大,相關重要崗位人員的變動也很大,為了迅速適應這種較大的變化,便于公司內部協調溝通,工作流程標準化在這個時候顯得相當迫切與必要。

  二、內涵和做法

  重要崗位標準化工作流程管理法就是要通過嚴謹、規范的工作流程使崗位工人的崗位行為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員工在崗期間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標準流程作指引,一來可以達到崗位操作行為無差錯的目的,二來更可以使員工在事故或緊急狀態下避免因慌亂而導致事故處理不及時或事故擴大,從而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一)內涵

  公司工作流程標準化的內涵主要是將相關業務進行分類、分層管理,分類管理是將小型工器具、安全起重工器具、大型設備、起重運輸設備等進行專業的分類管理;分層管理主要是根據工作內容進行權限和職責的劃分,實行小問題小層級,大問題大層級的分層管理模式。在對待公司內部接口問題上,設置專職人員。

  所需機具、材料計劃根據工程情況及自身情況進行審核,并轉化為需要執行的計劃,由經營管理人員計劃執行,通過以上方法實現內部與外部的高度協調與統一,保證工作流程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高效,良好地運轉。

  (二)做法

  1、分類管理

  針對數量、種類繁多的機具進行分類,主要分為小型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大型牽張設備、起重運輸設備及變電設備,根據分類設置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管理:

  分類管理主要包括安全、質量方面的管理,公司結合分公司自身的業務范圍及涉及到的安全責任點,根據現有人員狀況設置了安全與環境管理網絡,主要包含安全與環境組織機構、安全技術保證體系、機械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及相關的安全責任制。

  除安全方面的管理外,公司還針對機具的采購、驗收、維修保養等方面的組織機構及相關流程進行規范。

  2、分層管理

  分層管理是將流程根據公司目前的組織結構、每個節點負責人的相關權限進行層次劃分,保證發生頻繁的小金額事件在小層次間運轉,如維修過程中所需要的螺栓、墊片的采購等任務;發生頻率較低而金額相對較大的事件在較大層級間運轉,如牽張機尾車改造等事件,用這種方法來提高流程運轉的效率。

  分類管理與分層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

  (三)流程的標準化

  1、設備采購流程

  公司的采購主要涉及大型牽張機、變電設備,各類機具以及各種維修機械設備及機具所需要的零配件的采購,種類繁多、任務量大,為了更好地完成這項工作,公司結合自身情況對采購流程進行了標準化,流程標準充分體現了分層管理及分類管理的原則,詳細地說明了整個機具采購的工作流程,每個環節都有相關責任人,明確到位,給大家的工作范圍進行了明確的劃分,同時也對每個人的權力范圍進行了明確。

  2、配件采購流程

  該流程詳細闡述了配件由提出申請至采購入庫的整個流程,該流程采用后,那些原來每次都走同樣程序的配件采購程序得到了相應的簡化,平時頻繁發生的小金額事件,在班組級與技術員級之間就得到了解決,大大提高了效率。

  3、租賃與結算流程標準化

  (1)租賃流程標準化

  公司所采購的機具主要用于前方分公司的租賃,為了保證供應,同時實時了解前方工程動態及機具所處的狀態,租賃流程必須標準化,以便從總體上調配工器具進而使機具的作用最大化以獲得更好的效益。

  (2)退租流程標準化

  租賃與退租是倉庫管理中出庫與入庫的兩個最重要的環節,直接影響著庫存數量的多少,關系著租賃系統數據庫的準確率,完善的租賃與退租管理還是對機具進行統一調配的重要依據,為了保證前方供應,加強機具采購的計劃性,必須使退租流程標準化。

  (3)結算工作流程的標準化

  該流程為公司內部結算流程,為控制成本、合理配置資源,必須結算流程標準化。

  (4)賠償流程標準化

  為規范機具使用,使設備效用價值達到最大化,杜絕設備違規操作使用,必須制定賠償流程標準化,做到設備損壞賠償有據可依,該流程實施后,促使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過程中規范操作,減少退租后因為損壞或者丟失而產生的賠償費用,為公司節省了大量的資金,收效顯著。

  (5)維修保養流程標準化

  機具退租后,直接轉為待修狀態,為了保持機具的運轉,在機具退租之后需要對其進行相應的維護保養,為了保證維修保養的質量,明確各參與維修保養流程的責任,整個流程進行了標準化。

  該流程實施后,各維修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都明確了自己的責任,在維修保養及驗收、實驗、入庫等各個環節上更加認真負責,提高了維修的質量與效率,達到了設備維修后出庫零故障的歷史最好水平,收效顯著。

  (6)運輸管理流程的標準化

  機具在租賃、退租包括進退場地一直離不開一個重要的環節,那就是運輸,由于公司使用的`機具大部分都是比較笨重的機械設備,為了運抵現場,必然存在運輸,而綜合供應分公司的車輛資源非常有限,在這有限的資源前提下,為了滿足所有機具的運輸,則會產生一些臨時使用外部車輛運輸的情況,為了在滿足前方工程施工的前提下規范運輸流程,必須編制運輸管理流程。

  該運輸管理流程標準化后,減輕了公司在前方工程高峰施工時段的運輸壓力,相對增加了一些與外部運輸公司的協調工作,同時這也給具體參與協調調度的員工工作能力提高的機會。面對緊張而繁忙的運輸工作,特別是±800kV重慶渝2B標段的艱難險工程,公司運輸頂住壓力,打了一個漂亮仗。

  以上標準化的流程只是綜合供應分公司工作流程中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流程,除上述流程外,還包括機具入庫流程,配件出入庫流程、車輛維修管理流程及一些標準化后的操作規程規定,同是根據這些流程及相關規定所產生的相關單據在這里就不一一列出,具體見附件。

  三、實施效果

  公司承接著許多的工程,在機具數量與種類基本不變、人員又相對減少的情況下,在以上標準化的流程下,公司順利為湖北赤壁大跨越工程,±800kV重慶渝2B標段工程以及陳鹽線等等一系列重點工程的施工保駕護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全體員工就是在這些標準化的工作流程下,立足本崗,涉及多崗,發揮自己的力量,堅守公司相關流程、制度,有條不紊地完成了一項又一項重要任務。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于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安全文明施工守則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5、施工人員不得穿背心、短褲和拖鞋。

  6、電焊必須距離易燃物3米以外。

  7、施工現場須遵守小區物業管理,不允許大聲喧嘩。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9、閑雜人員拒絕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范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13、施工現場配備的滅火器不得隨意亂動。

  安全員崗位職責。

  監督檢查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部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監督勞保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一、協助項目經理(番禺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的方針政策、規范、制度的規定,堅持“安全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認真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及各項安全規定的落實。

  四、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檢查督促條款的.實施,負責安全措施標識的管理和使用,及時記錄好安全臺帳。

  五、負責本工程的常規安全檢查活動,并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獎懲措施,對違章現象進行制止,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六、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

  八、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1、參與施工方案的編制,并編制具體的施工計劃,報項目經理綜合評定后實施。

  2、熟悉并掌握設計圖紙、施工規范、規程、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監督指導實際操作。

  3、按施工方案、技術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4、合理使用勞動力,掌握工作中的質量動態情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質量的自檢、互檢。

  5、檢查班組的施工質量,制止違反施工程序和規范的行為。

  6、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評定工作,并辦理簽證手續。

  7、對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失,要及時調查,分析原因,評估損失,制訂糾正措施,經項目工程師批準后及時處理。

  8、負責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

  9、根據工程實際施工進度情況,向材料部門提供材料需用量計劃。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3

  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施工企業應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責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訓制度;

  (3)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4)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安全施工措施編制制度;

  (5)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

  (6)安全獎懲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9)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0)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1)鍋爐、壓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塵毒、射線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機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業票實施細則;

  (17)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18)腳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4

  1、當前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特點

  我國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火力電廠建設的主力機型將是300mw、600mw、900mw等機型。300mw、以下機型由于容量低、能耗高將逐漸被市場淘汰。機型正朝著高、精、尖、高參數、大容量方向發展,各種新的工藝和裝備在建設中將得到廣泛運用。但交叉作業、高空落物、高空墜落、坍塌、物體打擊、觸電傷害、機械傷害、灼傷、燙傷、以及化學物質的中毒等仍將是施工現場事故隱患的一大特點。電建施工現場是一個露天、多工種的立體交叉作業,臨時設施多,作業面變化大、人員集中的生產場所。由于“產品”固定,作業環境多變,人機流動性大,存在著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易發性的作業場所。

  2、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

  電建施工現場作為一個多工種作業的群體,健全完善施工現場安全保護體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礎和保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管理思想應該是:職責分明、預防為主、把握重點、有始有終、封閉管理。即指導施工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執行和貫徹各種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等管理標準。強化各級人員縱橫向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安全策劃,從人、財、物、機、法、料、環方面制定預防措施,合理分配各級部門、人員的權限,制訂出控制各個節點、危險、關鍵點的安保計劃,從源頭上抓實施封閉管理。

  3、應急預案的建立

  在電建施工現場中,制定的主要預案應該包括:

  1.火災事故處置應急預案;

  2.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

  3.機械設備應急預案;

  4.射線事故應急預案;

  5.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6.防臺風、防汛應急預案;

  7.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

  應急預案的編寫內容和格式力求規范,(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有關程序文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等)。保證應急預案編寫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按照4m1e(人、機、料、法、環)的方法,分析產生事故/事件的原因,對事故/事件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有針對性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并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置,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進行專業審核,并簽字。批準后的應急預案返回原編制單位,編制單根據審批意見進行修改。對于有較大修改的應急預案,有關部門有權將應急預案審批稿退回原編制單位重新編制。

  應該值得重視的是,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事故進行組織搶險救援行動的行動指南。所以,對制定應急預案的要有演習計劃,定期組織演習,驗證應急預案及響應的'有效性。

  4、優化危害因素辨識程度

  加強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識,加強施工現場職業安全危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其風險程度,判定一般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確定主要危險源和主要環境因素,從而為作業人員的安全提供科學依據,并能夠得到有效控制。電建施工現場的危害辨別應包括: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2.作業場內所有人員的活動;

  3.作業場內所有的設施、設備等。

  職業安全衛生危害辨識、環境因素識別的原則主要依據“輸入→輸出”的原則(見圖),根據施工過程中原輔材料、能源及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投入來判別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相互作用中產生安全隱患的要素。

  5、安全管理/管理機構/加強電力建設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環保部門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照施工項目的特點,對可能造成施工現場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污染及資源浪費等產生影響的所有危害進行對照分析,按《危險源調查表》、《環境因素排查表》,辨識、確認其危害。工程安全等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編制《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并根據各作業層的情況,將《危險源清單》、《環境因素清單》遞交各相關部門確認。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作用節點,不定期發布危險源清單及對策。

  6、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為了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運用技術手段,改善勞動條件,避免失誤,清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證,一份良好的技術措施是保證安全有效管理的前提,因此在編制技術措施之前,要根據電廠的不同機型、地理位置等,加強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嚴格做到工程項目從措施的編制、審核、批準、布置、交底、實施和監督的程序化和規范化,使作業層便于操作履行,減少施工過程中的隨意性。

  安全施工技術措施是項目施工技術措施不可分割的重要內容,應做到同時編制、同時審核、同時批準、同時執行。

  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人員必須熟悉所編制的施工項目情況,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實際情況,然后進行系統分析評價,找出危險源、危險點,使制定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具有針對性,具體明確,確保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好后,由工種專職工程師審核后送上一級會審,然后由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批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在實施中如發現有問題,應停止實施,由原編制人修改的按原審批程序批準后變更。

  7、大型機械設施的管理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電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理上稍有不慎,往往會造成群死群傷的后果,負面影響大。例如某電建公司在上海滬東中華造船廠有限公司船塢工地施工中,曾發生過600t×100m龍門起重機在吊裝梁過程中突然倒塌,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型惡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8000余萬元,在國內外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僅從這兩起事故看,其主要原因是機械質量不過關、審批把關不嚴,吊裝方案不完善、安全措施不具體、不落實、違規指揮等原因造成的慘劇。因此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維護、使用、操作、保養各個壞節都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使機要受到損壞,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因素和現象。

  從一些機械設備管理好的電力施工企業來看,不外乎有以下幾點做法:

  一是在機械的保養、修理方面舍得投入,確保機械的完好率;

  二是在機械安全保護設施規范化上舍得投入,項目現場機械的必須安全裝置齊全、可靠,用電、接地符合安全規程要求,確保安全使用;

  三是在機械操作、指揮管理人員的培訓上舍得投入,提高人員素質;

  四是加強單機安全技術檔案,搞好狀態識別和標識,定期檢驗鑒定做好相關記錄;

  五是補充、完善機械保養、修理的各項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堅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機械進行定期保養和故障檢修,確保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生產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電力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拆除等有關活動,以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電力監管機構)實施的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電力建設工程,包括火電、水電、核電、風電等發電建設工程,輸配電建設工程及其他電力設施建設工程。

  核電核島部分建設工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管理的水電建設工程,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電力建設、勘察(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五條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負責全國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電力建設單位對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協調、監督職責。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工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電力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監督工程總承包單位履行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條 電力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接受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第八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規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在投標過程中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不得調減或者挪用。

  第九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招標文件中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信用、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確要求。

  第十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審查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達到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定的考核要求。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達到考核要求的,不得認定投標單位具備投標資格。

  第十一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在電力建設工程項目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所在地電力監管機構備案。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生變化的,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

  前款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包括項目概況、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相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投入計劃、施工組織方案、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

  第十二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向電力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各種管線資料,氣象、水文和地質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隱蔽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十三條 電力建設單位不得向勘察(測)、設計、施工、監理、調試、監造等單位提出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執行定額工期,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不得指定專業及勞務分包單位。

  第十四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保證所采購的設備、材料達到質量和安全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設備、材料及用具。

  第十五條 電力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制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各類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發生電力建設安全生產事故后,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六條 電力勘察(測)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測),提供勘察(測)文件應當真實、準確,防止由于勘察(測)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電力勘察(測)單位在勘察(測)作業時,應當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安全,保障勘察(測)地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

  第十七條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及時變更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者留下安全隱患。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對于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電力建設工程,電力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措施建議。

  電力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工程概算中計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名目、使用范圍。

  第十八條 電力監理單位協助電力建設單位實施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監理與工程質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資控制的同步實施。

  電力監理單位應當編制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電力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實施細則對電力施工單位、調試單位和試運行單位實施安全監理。

  電力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標準及時審查工程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

  電力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要求電力施工單位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責令電力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電力建設單位。

  第十九條 電力勘察(測)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方可上崗。

  第二十條 電力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執行電力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對電力建設單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當拒絕。

  第二十一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活動。

  第二十二條 電力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電力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

  第二十三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生產規模相適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規定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四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不得調減或者挪用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應當接受電力建設單位、電力監理單位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 電力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分包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下列達到國家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圍堰工程、沉井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鋼結構工程;

  (五)高空、水上、潛水、帶電作業;

  (六)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地下工程;

  (七)鍋爐和汽機管道吹掃、鍋爐酸洗作業;

  (八)高壓容器壓力試驗;

  (九)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安全技術措施經電力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 電力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八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對因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和影響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纜、設施及周邊環境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第二十九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租賃、驗收、檢測、發放、使用、管理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和模板、自升式架設設施、特種設施等。

  第三十條 制造、安裝、維修、拆卸電力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模板、壓力容器和大型施工腳手架等特種設施的單位,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制造、安裝、驗收、維修、拆卸。

  第三十一條 電力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三十二條 電力施工單位進行調試、試運行時,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制調試大綱和試驗方案,并對各項試驗方案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條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根據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特點和范圍,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分包單位編制施工現場安全應急預案。

  電力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

  第三十四條 電力監管機構履行下列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制定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規章、規定;

  (二)監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監督、指導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三十五條 電力監管機構履行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含相關照片、錄像及電子文本等);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三十八條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完成教學、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儀器設備的教育,樹立愛護公共財物的美德。

  第二條實驗室對新購進的設備在到貨三天之內要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檢驗,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聯系換、退、賠等工作。

  第三條設備管理要經常保持“賬、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檢查、擺放有序、整齊清潔。

  第四條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實驗室管理科辦理手續,落實維修費用。

  第五條實驗室應培養師生嚴謹的科學態度和文明整潔的良好習慣,經常保持實驗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實驗前后均應檢查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設備,保持環境整潔。

  第六條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講清儀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加強基本操作訓練。

  第七條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并認真執行。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第八條凡借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第五章執行。

  第九條儀器設備的報廢應慎重,由實驗中心(室)主任組織檢查,由保管人填寫報廢單,寫清報廢理由,經主管領導簽字,報實驗室管理科。按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統一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十條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7

  1.總則

  安全生產是電力建設永恒不變的主題。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水映了施工企業的綜合管理水平。施工單位應充分發揮核心作用,建立起安委會領導下的以行政管理體系為核心、以技術保障管理體系為主體、以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為重點、以思想保障體系基礎、以群眾監督體系為保證的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安全管理目的,強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科學長效的安全管理激勵機制、監督檢查機制;以人為本,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為員工建立安全、環保、健康的工作環境;全面推廣安全設施標準化,全面實施精品工程,以精品工程促進安全文明施工,以安全文明施工保證精品工程。

  2提高認識,強化安全管理

  2.1安全生產管理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產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對電力施工企業的最根本要求;是保護社會生產力,使之能正常生產,保護生產關系,使廣大員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員工進場后,首先是要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監督網絡,堅持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對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全面推廣使用垃圾通道、高處作業平臺、滑線安全網、手扶水平安全繩等標準化安全設施,切實做到“臨邊有欄、孔洞有蓋,水平保護、垂直保護、交叉保護”和“臨時圍欄標準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廠區道路規范化,施工用電安全化,氧氣乙炔系統無漏點,綠化跟著建設走”。這也是電力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內容。

  2.2安全生產對電力施工企業的影響

  安全生產能為員工帶來幸福、社會穩定、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的發展。但應注意到在長期安全生產過程中,人們可能萌生的思想的現象。因此,應正確認識掌握安全生產的規律,意識到事故條件隨時可能形成,因此應堅持不懈地同麻痹、大意、不負責任三大安全管理敵人作斗爭,這是保障電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關鍵。

  2.3安全教育要有針對性

  對項目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使所有人員通過安全教育及技能教育獲得長期、穩定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不違章作業。

  對項目生產管理人員教育的目的是使其獲得科學的、穩定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能力。即自覺依法管理、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的能力;在緊急、危險、關鍵時刻能夠正確處置的能力;在施工過程中對危險源、環境因素能預先進行辨識并制定和落實控制措施;在規章制度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能正確做出有利于安全生產的.決策的能力。

  項目安全管理應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全員管理,即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項目經理作為項目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實施安全管理,這是法律責任賦予的要求;項目施工人員必須接受項目部的安全管理,這是每一個施工人員的義務。

  2.4提高項目安全管理人員水平的途徑

  要提高項目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可通過直接實踐和間接實踐來提高。所謂間接實踐就是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管理專業知識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管理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而直接實踐則是吃一塹長一智,從事故中得到經驗和教訓。

  3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危險、危害因素盡管表現形式不同,但從本質上講,之所以能造成危險、危害后果,均可歸結為存在能量、有害物質和能量、有害物質失去控制等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并導致能量的意外釋放或有害物質泄漏、擴散的結果。要控制能量、有害物質,從項目安全管理上來說,可從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條件、安全管理這四方面進行控制。

  3.1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首先要求操作人員要按規程操作、正確方法的使用設備;及時發現、處理異常或危險狀態;及時巡視檢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熟悉避險方法;準確、及時、全面地提供生產過程中的各種信息資料,不弄虛作假,不隱瞞真相;服從指揮,忠于職守,勇于同一切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健康的行為作斗爭。

  3.2要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控制設備是基礎。設備都有壽命,任何設備的故障都有其規律性。只要掌握其規律,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檢查、維護、保養,應能有效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用高科技、新技術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即使發生誤操作也保證不發生事故、即使設備有缺陷也要保證不發生事故。

  3.3要合理利用、適應環境(時間、空間和技術)條件:空間是指作業的環境,作業的時間要考慮加夜班、節假日、人的精神狀態等因素,要百倍警惕事故多發時節。任何先進技術都有特殊的安全問題,選擇生產技術的首要條件是安全可靠,安全技術研究就是針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針對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現象開展研究;結合新技術發展提出的新問題開展研究。

  3.4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就是決策,管理不善是項目失敗的主要原因。“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是所有事故的普遍原因,管理失誤往往是從項目經理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4項目管理層如何搞好項目施工安全生產

  4.1抓項目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形成正確的項目安全文化

  項目管理人員處于決策地位,是執行決策的決定因素,是同事故作斗爭的核心。項目管理人員要把項目安全生產基本特征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來抓。

  4.2樹立科學的戰略思想

  我們堅信,出除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和預防的。事故與安全是一對永恒的矛盾,這就要求我們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安全是項目管理成功的基石,是項目效益的前提。

  4.3加強安全管理的方法

  4.3.1解決認識問題,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地位。在電力企業處于改革的過程中,在項目要正確處理好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安全與其他工作的關系,突出安全生產的基礎地位,如果失去安全生產基礎的支持,項目效益就無從談起。

  4.4.2認真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項目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多年實踐證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得好,安全狀況就好,反之安全狀況就差。為了能夠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首先必須對各級各類人員及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界定,責、權、利不清,責任制也很難落實。通過與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與各單位和部門簽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協議書的形式,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并按責任和協議要求追究違章、違約責任。

  4.4.3建立起安委會領導下的以行政管理體系為核心、以技術保障管理體系為主體、以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為重點、以思想保障體系基礎、以群眾監督體系為保證的安全管理體系。使五大體系充分發揮作用。企業的安全生產是這幾個體系共同努力完成的,不論哪個體系在系統運作過程中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轉,因此都要不斷地給予完善。

  4.4.4開展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做到關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加強施工危險點分析,開展危險源調查,制定危險點清單。在此基礎上制訂危險點預控措施,通過消除、隔離、疏導等方法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發生。

  加大重大危險整改消除力度,對重點項目、重點部進行重點監控,做到隱患不消除、問題不解決決不放過。

  制定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習。建立起各單位相互聯動,建立起現場醫院、就近人民醫院相互聯動的機制。

  認真做好現場警戒和清場工作。大型腳手架拆除、塔吊組立、高空落物區域等高危險作業場所切實做好警戒和清場工作,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4.5積極推行設備狀態檢修,提高設備可靠性。狀態檢修實行設備點檢定修制,在許多發電廠得到了應用。設備點檢定修制就是以設備點檢為核心的設備維修管理體制,是實現設備

  可靠性、維護性、經濟性,并使上述三方面達到最佳化管理的體制。點檢定修制從過去傳統的以“修”為主的管理思路轉變到以“管”為主的思路上來,變過去設備壞了再修或周期到了就修為設備的預知檢修,通過對設備的狀態檢修管理,有效防止設備過維修和欠維修,從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加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提高人員素質不僅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也是企業整體發展的需要。要重點把握好培訓對象、內容、形式、效果等4個環節,切實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培訓對象的層次性和培訓形式的多樣性,把職工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水平、業務能力與職工個人業績考核相結合,與激勵機制相結合,使企業管理人員及職工達到較高的業務水平、較強的分析判斷和緊急情況處理能力,使廣大職工把安全作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實現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4.4.6健全組織保障體系健全制度管理體系制定創一流安全文明工地考核標準實現管理制度化和標準化。

  5結論

  安全生產是項目管理中的頭等大事,而項目經理圍繞“安全生產”的主題應做的工作很多,既要抓主要矛盾,又不能留下絲毫安全隱患;這些工作如何進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項目經理們不斷深入地研究和探討。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各級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第一條 行政正職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并負責組織制定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2、行政正職是工程建設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監察和安全保障體系,配備足夠合格的安全監察人員和裝備,經常聽取安監部門匯報,支持安監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和職權。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制。直接領導安全監察部門。

  3、批閱上級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重要文件,并督促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4、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施工獎金投入,督促所屬企業,按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安全獎勵基金。

  5、定期主持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工程建設安全情況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每季主持召開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檢查布置工作。

  7、組織制定或修訂并督促實施系統防止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擔任事故應急處理總指揮。

  8、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聽取性質嚴重或典型事故的匯報,了解反事故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第二條 黨委書記安全管理職責

  1、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應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對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2、負責工程建設安全文化建設的領導,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宣傳教育工作。實現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監督和保證作用。

  3、定期深入基層了解施工安全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總結安全工作中的典型事跡,做好影響安全的思想工作。

  4、責成紀檢監察部門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責任人和事故單位的政治思想工作,穩定職工隊伍。

  第三條 分管工程建設副職安全管理職責

  1、分管工程建設副職是工程建設工作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安全工作目標計劃。

  2、嚴格貫徹上級有關工程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批閱上級有關重要文件,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與安全施工考核制度;組織貫徹《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推行工程建設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領導好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4、定期聽取工程建設安全監督部門的匯報,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承發包安全施工相關事宜。

  5、主持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和組織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大檢查。

  6、負責建立健全電力工程建設各項規程制度,組織開發推廣施工安全管理新技術和新工藝。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施工“六化”管理。

  7、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中,負責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以下簡稱“三同時” )的規定,組織貫徹落實。

  8、組織或參加建設施工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審批重大事故報告書。

  9、組織制訂并實施工程建設的重大人員傷亡、重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垮(坍)塌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建立有系統、分層次、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第四條 其他行政副職安全管理職責

  1、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負領導責任,并向行政負責。

  2、參加安全委員會議和安全評比安全考核的審定工作。

  3、分管人事勞資部門的副職,副總師負責做好安全監督機構設置和人員的調配,員工和臨時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施工企業、施工現場對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組織有害有毒作業人員的身體普查。貫徹落實獎懲辦法,確保電力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獎金的提取和建立。

  4、分管消防保衛行政副職和副總師,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交通車輛管理、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并負責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線等危險物品的管理與監督。

  5、負責物資供應商的資質審查,確保工程建設供應設備物資符合設計 和施工標準要求。

  6、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主動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特種作業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 工會主席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宣傳國家關于勞動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

  2、負責對各級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完善或解決的意見、建議、并督促整改。

  3、負責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規章制度,組織員工參加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管理,維護員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4、參加安全委員會會議,定期派員參加安全大檢查活動。

  5、利用職代會的形式,參與施工安全重大問題的研究,并就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內容提出意見,完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監督體系。

  6、監督檢查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執行和職業安全健康設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意見和建議,改善職工安全勞動條件,并督促執行。

  7、組織和參加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勞動競賽,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單位、集體和個人,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

  8、參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監督職業安全健康設施有關規定和要求的實施,對電力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進行監督,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9、參加有關人身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家屬的慰問、撫恤。

  第六條 紀委書記安全管理職責

  1、經常深入基層,了解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情況,及時掌握職工思想動態,督促指導基層黨團組織及時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穩定施工隊伍,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管理部門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

  2、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對責任者和負有事故責任的領導干部提出處理意見,督促事故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評比中,把安全工作的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4、參加安全委員會的會議、安全分析會、安全大檢查等重要活動。

  第七條 工程建設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

  2、負責領導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部門、設計單位及電力建設項目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施工責任,推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檢查施工企業各項規程規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并組織整改落實。確保電力工程建設安全機構及其人員配備符合規定要求。

  3、負責組織落實領導批閱的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有關文件。

  4、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完整明確。

  5、督促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單位做好現場施工的技術管理工作,建立起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定期聽取施工企業的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問題。

  6、安排施工任務,組織工程招投標工作時,必須落實標書和承發包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獎懲問題,并負責基層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考核。

  7、在審查工程項目概算中,應保證安全措施費用的計列和提取;組織“兩措”計劃執行;審定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督促落實;在新建、改建或擴建、電網切改、電源接入工程建設中,組織落實事故防范措施,貫徹執行“三同時”原則。并檢查使用情況。

  8、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年度工作計劃和事故控制目標,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做好年度安全工作總結。

  9、組織施工企業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檢驗和安全管理工作。

  10、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責任,重大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每年巡視檢查施工現場不少于2次。

  11、參加安全委員會和籌備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督促施工企業完成季節性安全大檢查。

  12、參加工程建設有關人身傷亡事故和其它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八條 行政事務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及時傳達、傳遞上級機關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領導閱批和下達各有關單位部室貫徹落實。

  2、負責有關施工安全方面文件的催辦,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負責工程建設安全工作總結、事故報告、事故統計報表等安全資料,文件的整理歸檔、保管、并隨時提供查閱,協助辦理安全快報,安全科技刊物的征訂工作。

  4、工程建設安全施工情況要列為宣傳部門的重要報導內容,及時做好安全簡報、安全文件資料的打印傳遞工作。

  5、制定車輛管理制度,確保應急處理的車輛調度使用。

  第九條 計劃專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在編制發展規劃工程建設計劃時,應按照安全施工有關規定要求,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及時調整發展規劃和項目計劃。

  2、在前期規劃、設計中貫徹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具體要求。

  3、編制工程建設項目方案時應將落實職業安全康健和“兩措”計劃等措施的要求作為方案的重要內容,在新建、改進和擴建工程建設中,貫徹落實“三同時”的原則。

  4、組織規劃、計劃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查時,要充分聽取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的意見,設備造型應滿足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運行的要求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5、在編制年度施工計劃時,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應確保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開支,并做到專款專用。

  6、參加有關安全工作會議,重、特大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和監察體系所需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確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和實際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勞動保護、安全教育培訓、業績考核的管理規定和制度并組織執行。

  3、配合安監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4、配合教育培訓部門做好職工(含特種作業人員、農民工、臨時聘用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崗位技術培訓工作。

  5、參加有關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及善后處理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傷認定工作。

  第十一條 組織、宣傳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為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

  2、認真抓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大力宣傳電力工程建設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以推動企業安全施工健康發展。

  3、在企業簡報和報刊上應常設電力工程建設的安全專欄,及時報道、反饋基層安全生產情況。

  4、經常深入施工現場了解職工思想動態,收集有關安全施工方面的情況為企業制定安全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5、認真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指令,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戰斗堡壘和模范作用。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青年職工的崗位培訓,組織黨團員開展“崗位技能和安全作業”勞動競賽活動,全面提高職工作業技能和自我防護能力。

  7、開展“青年安全文明生產監督崗”活動,協助監督、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和遵章守紀的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 材料、設備供應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負責組織施工現場所需的物資設備、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購,對所購物資符合有關安全強制性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查,保證兩措計劃要求及行業技術規定的落實,確保防洪防訊和事故應急處理物質的供應。

  3、負責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5、做好施工機具,安全裝備的存放和周期性檢查試驗。

  第十三條 安監部門負責人和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

  2、負責領導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施工責任,確保工程建設安全機構及其人員配備符合規定要求。

  3、組織施工企業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檢驗和安全管理工作。

  4、參加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督促施工企業完成季節性安全工作,組織系統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

  5、參加工程建設有關人員傷亡事故和其他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

  6、協助基層搞好安監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

  7、負責對本單位各級人員、各職能部門和所屬企業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

  8、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工程建設消防安全檢查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和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 生產技術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嚴格執行行業規章制度。

  2、參加工程建設安全工作會議和工程驗收試運工作。

  3、參加公司組織的電力工程建設安全大檢查。協助基建部門做好建設項目施工技能培訓工作。

  4、參與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開發、研制和試用的推廣工作。

  5、參與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安全性評價、危險源分析和預控措施的研究。

  6、參與工程建設人身傷亡及其他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和反事故技術措施的制訂。

  第十五條 工程建設部門安監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電力公司有關規程制度。

  2、負責編制各項規程制度的實施細則。編制全年安全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督促,并做好工作總結。

  3、及時提供施工企業安全信息和安全工作情況。

  4、傳達安全指令、指示,并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和推動電力工程建設安全網的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

  6、完成施工企業季節性安全檢查;參與籌備安全工作會議,開好四次安全季度例會。

  7、協助基層搞好安監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參與施工企業領導的崗位考核。并督促檢查安全工作到位情況。

  8、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反措、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落實情況。確保人身、設備的安全,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9、參加工程建設環境保護設施和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的檢查驗收工作。

  10、根據施工現場的需要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

  11、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統計、事故分析,健全技術檔案。

  第二章 項目法人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六條 項目法人代表安全職責

  1、確定合理工期,按工程建設程序組織工程建設。

  2、組織招投標工作,與具備相應資質的承包商簽訂合同。

  3、負責向承包商提供符合工程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礎條件。

  4、負責按規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安全措施補助費,并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

  5、負責向設計、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電力、郵電通信等地下管線及地質資料。

  6、負責向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工程保險費和人身保險費,并不得列入投標競爭性報價。

  7、負責組建工程項目安全委員會,聘用安全工程師并承擔其費用。

  8、負責做好自營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9、參加承包商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對在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上不稱職的承包商、項目經理或安監機構負責人有權提出撤換的要求。

  11、對未能認真執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條款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應按合同條款扣罰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情況嚴重的,應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執行。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安全委員會基本工作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指示,決定工作建設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2、通過并發布現場各承包商必須遵守的、統一的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定。

  3、決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間隔的解決議案。

  4、協調承包商之間涉及安全文明施工問題的關系。安全委員會應在工程開工前召開第一次會議,以后應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輸變電工程的委會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安監人員安全管理職責

  1、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執行安全委員會決議的情況。

  2、對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處理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3、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方面的審查工作。

  4、監督檢查并協調解決現場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機械安全管理以及環境衛生、生活衛生、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

  5、建立現場部門之間信息網絡聯系制度,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協調與安全監理工程師之間工作的配合。

  6、組織現場安全宣傳教育和競賽評比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有關安全標示,設施及職業防護用品、用具的計劃,購置工作。

  7、提出對各承包商安全考核與獎懲意見交安全委員會決定。

  8、負責建立工程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檔案,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9、完成安全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切實防范和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控制和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與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根據總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從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急保障體系,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實施與評估五個方面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用于指導公司各部門健全應急體系,完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章應急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組,全面領導公司應急管理工作:

  組長:顧成琪

  副組長:胡建平朱長宏

  陸軼堯

  成員:王炳旭朱世春

  魏峰朱銘禮

  王國強

  陳瑞華季先忠

  趙志強陸琦

  戴國新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組下設安全生產應急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安全生產應急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歸口管理。公司各職能、生產和服務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的應急工作。

  第五條各部門相應成立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門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系方式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六條各級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及標準體系;

  (二)貫徹落實總公司及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應急管理規章制度;

  (三)接受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

  (四)研究本單位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五)建立和完善本單位應急體系;

  (六)統一領導和指揮本單位應急處置實施工作;

  (七)報告、發布重特大事故及突發事件信息。

  第七條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應急管理體系。各級安全監察人員著重開展應急管理和預案編制工作的專項監督,協調好公司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協調應急事件的信息發布,制定、修訂本單位安全應急預案及相關規章制度,督促落實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

  第八條各部門應建立應急保證體系。運行(留守)、保衛部門應24小時值班,監控設備運行和區域安保工作;維護、物資部門應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物資儲備,負責應急搶險救災,設備搶修恢復等應急處置。

  第三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九條應急預案編制范圍

  各部門在以下應急預案體系主框架的基礎上,編制適合本部門實際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各個階段有關人員的職責,建立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

  (一)應急預案(3個)

  1.防臺、防汛、防強對流天氣災害應急預案

  2.防雨雪冰凍應急預案

  3.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二)人身傷亡處置方案(8個)

  1.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

  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2.觸電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3.燒傷、燙傷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4.人身窒息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5.溺水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6.高溫中暑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7.中毒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8.交通人身傷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上述3個應急預案、8個處置方案此外適用于部門的其他單項應急預案、處置方案,由各部門結合自身應急管理工作需要編制,報安全生產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各部門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認真做好預案編制準備工作,立足本單位應急管理基礎和現狀,明確應急預案的目標、范圍、定位、框架等。在機構設置、預案流程、職責劃分等具體環節,應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和特點,保證預案的適應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條各部門在編制應急預案時,應注意廣泛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技術標準、事故案例等資料,客觀評價本部門應急處置能力,充分利用現有應急資源,建立科學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二條各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符合安全生產特點及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實際,編寫格式規范、統一,符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及編制規范的框架結構。

  第十三條各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進行預案評審。內部適用的應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需要多部門協作的,應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需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后,由本單位(部門)負責人簽署發布,同時報上級安全生產應急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的補充或修訂。各部門應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根據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變化情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和問題、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等,及時評估和改進預案內容,不斷增強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預案的質量。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復核、修訂,每3年進行一次全面修訂;應急預案的補充或修訂嚴格履行審批程序,并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保證應急預案正確、完備和有效。

  第四章應急保障體系

  第十五條各部門利用現有條件,明確信息報送渠道和程序,加快突發事件信息和應急指揮命令的上傳下達,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系統。

  第十六條各部門應加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結合實際組織落實專職或兼職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強化實戰演練,提高搶險救援能力,形成各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積極參與公司應急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第十七條公司應將應急體系建設所需的資金納入年度資金預算,建立健全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以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保證搶險救災、事故恢復所需的資金投入。

  第十八條加強各類應急資源的管理,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制度,定期對各類應急資源進行普查,做好備品備件和生產資料的儲備與管理。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保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第十九條認真分析安全生產隱患和薄弱環節,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掌握各類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落實綜合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動態管理和監控,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及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

  第五章應急培訓與演練

  第二十條各部門應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各級人員對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使各級人員熟悉和掌握應急處置方案、應急啟動條件、應急執行程序,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將應急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大綱和具體內容,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開展對各級人員的培訓。培訓工作應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新上崗人員應進行相關應急知識培訓。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分層次、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做好演練評估工作。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應定期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習,針對人員傷亡、設備毀壞、臺風洪澇災害等各類突發事件,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鍛煉隊伍,提高能力。

  第二十四條公司要加強應急救援法律法規、標準體系、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協調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應急聯合演習。加強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對應急預案的培訓與演練進行監督檢查、落實與整改。

  第六章應急實施與評估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及對公司有嚴重影響的突發事件,應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按預案規定將有關情況報告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接受應急領導,請求應急援助;做好信息對外發布工作,減小事件影響。

  第二十六條發生嚴重自然災害、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應服從地方政府的應急搶險指揮,按照地方政府組織制定的應急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

  第二十七條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及時組織恢復生產。恢復生產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確保搶修人員安全。安監人員要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第二十八條加強應急評估與統計分析工作,對每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相關防范措施進行評估,對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建立及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年度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及損失等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于安全生產辦公室。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1為加強配電設備運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產水平,爭創一流供電企業,為統一公司配電設備常設安全標志、設備標志,使之更加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的所有配電設備。

  3本規定適用于柘城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管轄的配電設備標志管理。

  二、一般規定一般規定一般規定一般規定

  1配電運行設備標志應有雙重編號,即:名稱和編號。

  2設備標志應準確、明顯、齊全,字體工整、清晰、文字規范。

  3同類型設備標志安裝位置和高度應一致,標志大小、字體亦應一致。

  4常設安全標志(包括遮欄和標志牌)必須安裝牢固、位置合理,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規》規定,并不影響對設備的巡視檢查和檢修。警告類標示牌設置應醒目,確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裝設備在投入運行前,設備標志必須配置齊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裝等原因在設備投運時,不能按本規定要求完成設備標志的設置時,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使用臨時設備標志代替,但須符合運行要求。并在設備投運一個月后,使設備標志達到規定要求。

  6設備標志應經常保持清潔,對室外設備標志牌安裝支架等應定期進行防腐防銹。

  7配電設備的防護設施標志,按省局有關規定執行。

  8建設于交通道路上的桿塔(含混凝土基礎)應設置防止碰撞的標志,標志的規定按交通標志管理規定執行,即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標志設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區設置于交通道口處的拉線應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標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線路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滿足規程要求,應設置紅白相間的明顯標志。

  11在城市同塔(桿)架設的輸、配電線路均設色標和桿號兩種標志。

  12城市、居民區線路桿塔和配電架要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警告牌。

  13夜間需要醒目的配電設備應采用螢光標志。

  14配電設備安全措施及標志由公司供電所負責管理維護。

  三、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設備外部顏色的`規定

  1設備外部顏色應做到整齊統一,無剝落銹蝕現象.

  2設備安裝檢修時,必須同時按本規定要求涂漆。

  3必須加強對檢修人員的防腐、涂漆的培訓,嚴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銹漆,兩遍銀粉。

  4采購油漆時,必須按生產部門提供的廠家和漆種采購,否則不準使用。

  四、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配電線路及配電設備標志規定

  1桿號

  (1)顏色:白漆打底,黑漆噴字。

  (2)字體:采用黑體字。

  (3)10kv電桿,離地面3m米處,面向道路側。

  (4)附設有變壓器的電桿噴在高壓主桿上。

  (5)同桿架設雙回線路應按線路布置設雙重編號。

  2警告牌

  (l)式樣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加工。

  (2)“止步,高壓危險”懸掛于配變圍欄及箱式變、配電室門上。

  (3)“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懸掛于桿架變及低于2.5米爬梯處。

  3其它標志牌

  (1)其它標志牌指《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所列的35種。

  (2)加工式樣按省公司規定。

  (3)安裝位置根據條例規定,裝設在相應位置。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檢查并及時處理供配電系統存在的隱患,滿足設備在良好的條件下運行,確保設備性能,保證安全運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專變供電系統的維修工作。

  三、內容

  (一)職責

  1、運行技工負責機電設備的日常養護(設備不停電能做到的電柜表面、地面清潔)、簡易維修( 10 分鐘內能處理好的問題)。

  2、維修技工負責機電設備的維修、養護工作。

  3、維修主管負責對內部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外委養護、維修的聯系、監督檢查。

  (二)、管理制度

  1、運行主管每年 12 月按運行情況制訂下年度中修、大修計劃。

  2、維修過程中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電管理工作程序。

  3、由維修技工負責維修,維修前,由維修主管重述本規程中與本次作業相關的部份內容,并按《電氣維修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明確要本次維修的工作重點。

  4、配電設備故障維修:影響供電質量及運行時的維修,一般不超過1小時,若在1小時內無法解決的.重要部位故障,應將故障原因、解決方案、解決時間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公司主管領導,限期解決;不影響供電質量及運行時的維修,一般可視其用戶生產用電情況確定維修時間。

  5、凡是夜間發生的,不影響用戶生產及其連續試驗的、不會產生其它嚴重后果的供配電故障,可以由當班維修技工及時維修。

  6、維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導及負責檢查監督。

  四、相關記錄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督促和協助供電企業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是電力部門消防管理人員的重要職責,也是做好安全供電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內容之一,供電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關系到電網安全供電的可x性,所以及時查找和消除火災事故隱患是確保電網安全運行的基礎,是我們電業職工的重要職責,也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需要。為此消防安全管理應做好五個環節:

  一、切實做好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消防監督

  《消防法》中明確規定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建筑工程圖紙,必須經過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核,《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中也明確了新投產設備要執行“三同時”的規定,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各項電力工程達不到“三同時”的,電力企業第一防火責任人應拒絕驗收。從一定意義上為消防、安全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礎。

  電力部門的消防管理人員應從規范、標準入手,重點是審核有無違反規范和標準的地方,消防設施的配置和消防器材的種類是否滿足實際安全運行條件,布局是否經濟合理,運行是否安全可x,同時也應避免因主管領導未交辦,我不插手的思想。因為供電企業任務繁重,主管領導也有一時工作疏忽時候,所以供電企業保衛(消防)部門的管理人員一定要從全局利益考慮,切不能因小失大,嚴格認真地履行《消防法》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

  二、嚴抓細管消防設備施工與安裝質量

  目前消防工程施工安裝單位,名目繁多,施工安裝水平相差很大,技術人員力量也各不相同,這就要求電力消防管理部門協同有關施工管理單位,嚴格把關,選擇施工安裝質量好、技術力量強,講信譽的'單位承擔消防工程建設,施工單位的選擇應歸口管理,防止多口選擇施工單位,引起消防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上的混亂,這是確保消防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關口,要嚴格控制管理,基層單位消防設備的更新、改造、遷移工作,應統一經電力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招標和委托施工安裝,公開招標和委托施工安裝,不是撒手不管,施工單位安裝質量的好、壞與否,對供電企業能否可x安全運行至關重要,因此,應協同施工單位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嚴格要求,嚴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抓消防設備的質量選擇

  近年來,生產消防設備的廠家不計其數,從國家大中型企業到鄉鎮企業和個體企業遍及全國各地,產品生產的銷路競爭相當激烈,隨之而來的產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現象時有發生。社會上有相當一部分消防產品未進行國家技術監督單位和電力部門的技術鑒定和審驗,未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明,就急于上市銷售,有些產品相當低劣,一旦選中這些產品會給消防設備使用單位帶來不少麻煩,留下事故隱患,同時也會給供電企業帶來相當大的經濟損失,甚至危及到電網的安全。

  既然如此,消防設備的選擇,電力部門的消防管理負責人應當高度重視,嚴加管理,就是國家認定的消防產品廠家,也由于某些原因有個質量優劣問題,不可冒然隨意選擇,既是在質量好的前提下,各廠家的技術力量、生產優勢、工藝精度各不相同,特點各異,設備性能以及應用范圍也各有區別。因而選擇消防設備也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宜安全、可x的產品,不能盲目訂貨。貨比三家,優中選優,是消防設備選擇的指導原則,不可放棄。我們電力企業保衛(消防)部門不僅要當好防火安全方面的參謀,而且也應做好消防設備選擇的參謀,把好消防監督檢查關,防止低劣消防設備產品進入供電企業。

  四、消防驗收與中間檢查管理工作

  新建、改建、擴建變電所和配電室外的消防驗收與檢查,是一項很嚴肅認真的管理工作,供電企業保衛(消防)管理人員應掌握必要的消防設備施工規范和安裝標準方面的專業知識,驗收工作要有理論依據,不能憑主觀愿望和想當然來判別施工質量和安裝工藝,驗收工作要有一絲不茍的精神,對施工安裝質量達不到國家規范標準要求的應及時要求工程承擔單位查明原因,及時更正,該返工的一定要返工,不要姑息遷就,這是防止發生火災事故的重要途徑,施工質量與安裝質量的現場綜合檢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范標準的要求,不能掉以輕心,這樣做才能通過驗收檢查,嚴把質量關和安全關,為消防設備的安全運行提供必要的技術保障。

  五、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供電企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內容較多,從消防設備安全運行角度上來講,主要是及時查找一些失效或銹蝕嚴重,即將到報廢期的滅火器更換和充裝工作,對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單位一定要依據火災自動報警設備運行要求進行定期檢測,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不能帶病運行。供電企業保衛消防管理人員一定要有鍥而不舍的精神,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來。

  另外,供電企業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有一個急待普遍提高的問題,近年來,新進廠的職工不斷地充實,消防安全意識強化不夠,在工作中,因臨時接線不規范導致短路著火現象時有發生,這就需要供電企業保衛(消防)部門除及時下發有關消防安全文件要求外,還應加強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規考試,召開消防安全座談會,廣泛交流經驗,同時還要結合季節開展安全防火大檢查,及時消除火災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特別重要的是,保衛消防部門應加強基層單位職工的消防技能培訓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職工消防技術素質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增強全員安全意識,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除此之外,供電企業保衛(消防)部門應認真做好各級防火重點部位的審定工作,建立健全各種防火安全責任制和防火檔案。供電企業保衛(消防)管理人員的技術業務和素質的充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的深化以及有關規范標準的掌握,需要有一個專業性、系統性的崗位培訓過程,即干中學、學中干,善于鉆研,勤于積累,只有具備應有的綜合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管理經驗,不斷以此來武裝自己,工作才能得心應手,就會正確解決易難問題,善于發現和糾正現場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設備隱患,確保電網安全運行。供電企業保衛(消防)管理人員要善于管理,積極協同各基層單位切實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運行環境。

  電力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電力系統多種經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電力系統多種經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電力部有關規程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電力系統多種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電力系統多種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多經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是實現無死亡、無重傷、無重大火災、無重大設備事故、無重大交通事故。

  第四條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及各網、省公司(局)的領導下,由其主管部門負責,同時接受主業安全監察部門的監察和歸口管理。

  第五條多經企業的行政領導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責,黨、工、團組織應起到保證和監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開展群眾安全監督活動。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于全國電力行業。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第二章 責任制

  第七條多經企業必須建立、健全以企業法定代表人、行政正職在內的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工種、各生產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八條多經企業的行政正職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1.熟悉并負責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政策和規定,熟悉并執行與本企業有關的安全規程、制度,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負責本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貫徹落實。

  3.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網組織,并保證安全網絡的正常運轉。

  4.親自主持本單位每月一次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組織制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安全工作計劃、反事故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以下簡稱反措、安措)并督促落實。

  5.至少每周一次深入班組和工作現場,了解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九條企業分管領導必須抓好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是分管范圍的第一責任者;各職能部門,各專業崗位都要制訂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條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由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堅持原則、身體健康、有一定的生產技術、安全技術知識和現場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督促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

  2.監督安全生產計劃、“反措”、“安措”計劃的執行。

  3.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及安規學習、考試。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簡報、事故快報、事故通報、安全錄相等。

  4.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并檢查安全日活動及效果,深入班組和工作現場檢查事故隱患,糾正違章行為等。

  5.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做好事故統計、報告工作。

  6.監督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定期檢查工作。

  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權:

  1.有權制止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在事故調查中對事故分析與事實不符或對責任者處理不當時,有權提出否決性意見,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對隱瞞事故、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以及對事故的分析、認定與領導意見不一致時,有權向上級反映。

  3.有權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貢獻者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對事故過失人員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提出處理意見。

  安全管理人員屬企業的生產人員,享受同級生技人員的待遇,各級行政領導要給予積極支持,使其真正有職有權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是企業的主人,要對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以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負責。

  每個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作到:

  1.自覺遵守國家、上級及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條例、規程及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2.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

  3.認真吸取事故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及時反映和按規程規定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設備安全的情況。

  5.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檢查及各項安全活動,為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議。

  6.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電力企(事)業單位主辦的多種經營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均應成立以行政正職為主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領導所屬企業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多經企業要根據電力工業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結合各自的規模及行業特點,設置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派任資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隊伍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從事工業生產、建筑安裝的多經企業,其規模在500人以上的應成立安全管理機構,100人以上的應有專職安全員,不足100人的可設兼職安全員。

  第十五條企業的車間(隊)、班組、店堂、倉庫、攤點均應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員。企業自上而下健全安全網絡,形成強有力的安全管理體系。

  第四章 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多經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工業部及地方政府頒布的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不得降低安全標準。

  第十七條從事與電力生產、建設有關的多經企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工業部頒發的與電力生產、建設有關的各種規程、制度,并對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措施等制度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統計、檢查和考核。

  第十八條從事非電力行業工作的多經企業應針對有關的行業特點,執行其行業主管部門頒布或本企業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第五章 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網、省公司(局)多種經營主管部門應每年召開多種經營安全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多經企業安全自查、互查、聯查,不斷提高多種經營企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十條各多經企業對定期召開的安全工作會、月度例會、事故分析會和安全日活動(三會一活動)要有明確規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二十一條多經企業每年要制定以“五無”為內容的安全生產目標,并做好目標的層層分解。針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生產部門和安全部門應分別制訂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公布實施。對安全生產目標和“反措、安措”計劃應有定期檢查和考評辦法。

  第二十二條多經企業應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全員安全活動,要通過學安規、憶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考安規、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等,強化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多經企業要根據行業特點、季節因素,任務忙閑做好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多經企業年末要發動職工搞好自下而上的安全總結、評比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六章 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五條對多經企業的主要領導、安全管理負責人須經安全教育和培訓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任職上崗資格,任職期間應每兩年組織一次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的考試。從事電力生產、建設有關工作的上述人員的培訓、考試由主辦單位負責。

  第二十六條多經企業的專兼職安全人員、技術干部、管理干部及全體職工每年應進行系統的安全工作規程的培訓、學習并考試合格。該工作由本企業負責。

  第二十七條新招收錄用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新轉換崗位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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