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環保法第42條
環保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保法第42條,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環保法第42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本法設立
1979-1993 法規建設階段
1979年9月13日,我國第一部環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頒布,標志著我國環境保護開始步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1981年,國務院發布《關于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提出了“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1982年頒布《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排污收費制度正式建立。
1993-2011 規模化治理階段
1992年,聯合國召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21世紀議程》,大會提出可持續發展戰略。
1994年3月,國務院通過《中國21世紀議程》,將可持續發展總體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
環保法內容解讀
一、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理念
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調整了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將"使環境保護工作同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協調"修改為"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徹底改變了環境保護在二者關系中的次要地位,這與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融入"五位一體"總布局的精神相一致。
二、明確了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和基本原則
新法增加了環境保護是國家的基本國策的規定,彰顯了國家對環境與發展相協調一致的清醒認識和戰略考慮。明確了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
三、完善了環境管理基本制度
一是建立環境監測制度。二是嚴格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三是建立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四是實行防治污染設備"三同時"制度。防治污染的設施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發放排污許可證。不能投入生產。五是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區域限批制度。六是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七是增加了生態保護紅線規定。
四、強化了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
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規定各級政府應承擔9項責任:一是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二是改善環境質量;三是加大財政投入;四是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五是對生活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置;六是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七是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準備;八是統籌城鄉污染設施建設;九是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同時明確了政府不依法履行職責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環保法第42條】相關文章:
第8塊腹肌怎么練呢02-0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條07-2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05-16
水滸傳第11回讀書筆記(通用21篇)08-10
水滸傳第8回讀書筆記(通用15篇)04-14
六年級下冊語文第2單元作文(通用71篇)03-15
童年第11章讀后感(通用13篇)11-08
駱駝祥子第8章讀后感(精選67篇)01-13
西游記第7回讀后感(精選7篇)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