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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
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計劃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是完成專業培養目標的最后一個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為了切實做好我校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特制訂如下規定。第一條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基本要求1.通過畢業設計(論文)鞏固和拓展所學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培養學生綜合應用、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使學生獲得科學研究的基礎訓練。2.培養學生正確的設計思想、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作風和嚴謹的工作態度。對文科專業還應注重培養學生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分析解決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問題的能力。3.使學生在方案設計、社會調查、查閱文獻、資料搜集、工程繪圖、計算、實驗、數據處理、外文閱讀、計算機和工具書使用、文字表達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方面得到進一步的訓練和提高。第二條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原則和要求(一)選題原則1.從本專業培養目標出發,體現高級專門人才基本訓練的內容,使選題具有綜合性、先進性和一定的難度。2.在滿足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盡量結合工程科研、社會實踐,使選題具有多樣性、應用性和一定的特色。3.促進學生積極思考和研究,培育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使選題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一定的創新之處。(二)具體要求1.一般情況下,工科學生應以工程設計為主,參加設計的學生數應占60%以上;文、理科學生以論文為主,盡可能多地選擇與社會政治經濟建設相結合的實際應用題目,避免把文獻綜述、資料索引或實驗數據的收集處理作為論文任務布置給學生。2.畢業設計(論文)應對計算機編程、應用和閱讀與選題相關的外文資料提出具體要求。3.選題難度和份量要適當,要考慮完成設計(論文)所需經費和其它客觀條件,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努力能按時完成。4.選題要體現因材施教原則。在保證教學要求的前提下,選題內容可因學生的基礎、能力差異而有所不同,充分發揮各類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于學有專長的學生,可允許自選課題,但應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系主任批準。5.對于一個課題由多人合作完成的項目,應有明確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題目,內容有所側重,注意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綜合訓練。6.選題需經系主任批準,報教務處備案。選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第三條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職責指導教師由具有一定設計經驗與科研能力、對該課題內容熟悉、具有講師職稱以上的教師承擔。一般情況下,助教不單獨承擔指導工作。在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的可以聘請外單位相當于講師以上職稱的工程科技人員或研究人員承擔指導工作,并應有專人(講師以上職稱者)定期進行聯系。指導教師確定后,原則上不能隨意更換。指導教師在學生畢業設計期間不得隨意出差,確因公需出差,須經系主任批準、教務處備案,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并委派相當水平的教師代理指導。否則,按教學事故處理。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學生數一般不超過6人。鼓勵有科研課題的教師多帶畢業設計(論文),但必須做到每人一題。指導教師主要職責是:1.選擇課題,擬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和指導書;做好設計(論文)的前期準備工作,如文獻資料、圖書、工具書、實驗器材等;制定周密的進度計劃。2.指導學生了解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任務、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內容,制訂工作計劃,認真指導學生進行總體方案設計和實驗方案或調查方案的選擇以及審查數據處理、理論或實驗分析的結論等。3.定期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及時解答學生所提問題和盡量解決學生所面臨的困難。4.指導學生按規范要求正確撰寫畢業設計(論文),評審所指導的設計(論文)的全部資料,并寫出評語和評分。5.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由指導教師請一位評閱人(校內教師)或由答辯委員會(小組)負責人組織教師對設計(論文)進行評閱,要求參加評閱的教師從學術角度就學生所學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運用程度、學生能力等方面進行認真評閱,并給出評閱成績。6.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評定學生成績。第四條畢業設計(論文)對學生的要求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含實踐環節),取得所規定的學分數和績點,方有資格參加畢業設計(論文)。2.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可根據個人特長和實際情況提出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要求,系進行統籌安排。3.在教師指導下,根據任務書的要求,擬定設計(論文)總體方案和進度計劃。4.獨立進行設計(論文)的研究全過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嚴肅認真,刻苦鉆研,按時完成任務。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剽竊他人研究成果,一經發現,其畢業設計(論文)以不及格計。5.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虛心接受教師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無故缺席按曠課處理,缺席時間達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參加答辯,其成績以不及格計。6.準確繪制設計圖紙,認真擬定設計說明書或撰寫論文,做到圖畫正確清晰,設計合理經濟,說明書簡明扼要、文字通順,書寫工整、計算正確,并用中英文撰寫說明書(論文)摘要。7.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后,所有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包括圖紙、試驗記錄、原始數據、調研記錄本、上機程序、實物照片、圖片、錄音帶、錄像帶、設計手冊、打印本、樣本實物等),學生不得自行帶走,須由各系負責收回作為教學資料妥善保存;對有價值的還需要整理歸檔。第五條畢業設計的組織工作全校的畢業設計(論文)在主管校長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辦法。校、二級學院、系的工作職責分別為:(一)學校教務處工作職責1.在學校預算的基礎上,落實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的經費預算。2.匯總各二級學院(系)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和指導教師安排,協調有關問題。3.具體負責安排、組織檢查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4.做好全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和選編工作。5.督促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登錄、入檔工作。(二)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工作職責在二級學院院長的領導下,成立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由各系主任參加,其主要職責:1.統一領導、管理和協調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2.審核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指導教師配備情況(題目、指導教師名單于第8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呈報教務處備案)。3.督促、檢查各系畢業設計(論文)組織工作情況。4.定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畢業設計(論文)中的有關問題,考核指導教師的工作。5.負責組織、監督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和評分工作。6.做好二級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和編印工作。7.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以及經驗交流。(三)系工作職責系是直接組織與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基礎單位,其主要職責:1.根據教學計劃安排,擬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選定題目,組織收集畢業設計(論文)的參考資料。2.組織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和指導書。3.提出指導教師名單和分配題目。4.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和質量,研究解決所出現的問題。5.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形式審查小組,根據規范化要求進行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的形式審查工作。畢業設計(論文)規范化要求參照附件1。6.成立答辯委員會,對學生所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評閱、答辯、成績評定、總結等工作。第六條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程序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程序一般分為資格審查、審閱、評閱、答辯和綜合成績評定五個環節。1.資格審查。學生按計劃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后,經形式審查小組通過、指導教師評閱、系主任批準,方獲得參加答辯資格。2.審閱。學生應將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圖紙及附件按期交給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要認真審閱,提出審閱意見,寫出評語和評分,所評成績占設計(論文)成績的60%。3.評閱。詳見本規定第三條第5點,指導教師所評成績占設計(論文)成績的40%。4.答辯。(詳見本規定第七條)5.綜合成績評定。(詳見本規定第八條)第七條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是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全面檢查、考核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因此,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每個學生均須逐個參加答辯。1.答辯前,各二級學院應以專業為單位成立答辯委員會,負責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為3—5名,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教師擔任。各答辯委員會可設立一名秘書(不占答辯成員名額),負責答辯過程的記錄、材料整理等事宜。2.對于畢業學生太多的專業,可分別成立若干答辯小組,每個小組由3—5人組成,其成員須具講師以上職稱。對于結合生產或科研任務的畢業設計(論文),可以聘請有關生產、科研部門的人員參加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3.答辯委員會與各答辯小組的成員由各專業提名,經系主任、二級學院院長審核后,于正式答辯前一個月送交教務處,由主管校長批準后生效。4.答辯委員會與各答辯小組的任務是組織本系、本專業學生的答辯評分工作,統一答辯方法、步驟、要求,評閱畢業設計(論文),統一評分標準,科學嚴格評定成績,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5.答辯一律安排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最后一周內進行,時間大約2—3天。各二級學院應將學生答辯的名單、日期安排提前向學生公布,并于答辯前報教務處備案。6.答辯前兩天,指導教師應把畢業設計(論文)發還給學生,由學生寫好答辯報告書面提綱。提綱包括:①課題的任務、目的與意義;②所采用的原始資料或指導文獻;③設計(論文)的基本內容及主要方法;④成果、結論和對自己完成任務情況的評價。報告時間為10—15分鐘。7.答辯提問一般二十分鐘左右。提問要考察:①有關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研究方法等的掌握程度;②獨立工作能力、實踐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的體現程度;③關于畢業設計(論文)須進一步說明的問題等。8.答辯完成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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