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中學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方案
(修改稿)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重新修訂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全面落實依法治校教育方針,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激勵廣大教師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評價指導意見的通知》,制定《初中教師職業道德考核細則》,
教師職業道德考核
。其內容主要包括師德表現、育人效果兩個方面。一、師德表現考核辦法(15分)包括基礎分9分+3分學生問卷+3分教師問卷)。
(一)考核數據。考核教師數據每學期以政教處、教導處、學校抽查記錄、學生問卷、教師互評為準。
(二)考核方法。采用扣分和分級加分的方法。如果出現重復扣分,除說明按某規定扣分外,采用重復扣分的辦法,扣分扣完師德15分為止。
(三)考核細則。(除對分級加分項作說明外,其它項均為扣分項。)
1、依法執教
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嚴格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向學生散布違背四項其本原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學生反映經學校查實者或者被學校發現者,每次,師德考核扣5分。
2)教師在工作有違犯計劃生育等國家政策者,師德核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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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職業道德考核》(http://www.gydabaoji.com)。3)模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對于不能遵守學校相關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其不良行為扣相應的分數。
4)嚴格遵守一費制收費標準,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設立項目收費者,學校對其進行教育,在將收費款退還給學生后,將檢查書上交學校,師德考核扣5分;如果同一個事情,第二次違犯,師德考核扣10分,并向全體教師檢討。
2、愛崗敬業
教師在工作中盡職盡責、教書育人。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由教導處負責教師的教學常規標準制定與考評,對如下不良言行作如下規定:
1)半年內,有無故一周不上課的教師,一次扣2分。
2)學期內,學生一次作業有連續補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教師,一次扣2分。
3)學期內,不備課上課超過4次的教師扣2分;作業4次以上未及時批改的教師扣2分;或者不備課、不批改作業累計超過6次的教師扣2分。
4)請假、曠工按出勤規定扣分。周前會一次作為4節計算。
5)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對遇到學生中不良行為進行勸說、制止教育。對于學生出現打鬧、上網、搶飯等不良行為或者特殊情況(如安全問題、特室管理等)不及時進行勸說、教育和匯報,每一次扣0.2分;對出現嚴重不良后果者,后果自負,師德考核扣1分。
6)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因工作瀆職,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輕者每次師德考核扣1分,嚴重者且造成一定影響者,每次扣5分。
3、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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