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管理制度1
一、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勞動合同:
1、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
(1)本著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公正、誠實、守信。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
(3)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4)雙方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都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遵照執行,任何一方違約,都將
按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5)以酒店經營目標為中心。
2、勞動合同的訂立
(1)原在冊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以及新進酒店的人員。
(2)酒店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表酒店與其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三種。其中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
同是指:簽訂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在簽定勞動合同時不明確終止期;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完成某一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或某一工作的起訖的時間為條件的。
(4)新進員工應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年限與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5)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終止和解除,均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3、簽訂后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人事部將員工合同書按部門、按序編號歸檔保存。
4、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或已解除的勞動合同書均保存2年 。
二、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酒店的人事部做好有關檔案的管理工作。檔案管理實
行“統一領導,分節管理”的原則,維持檔案的`真實、完善與安全,便于將來使用。
1、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由酒店的人事部統一管理,人事部全面掌握酒店員工基本情況的收集、鑒別、管理和利用工作。為做好考察培養使用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據。員工檔案主要分以下二類:
(1)員工人事檔案員工人事檔案是人事部從個人為單位集中保存起來的、反映個人一定時期的社會經歷和德才表現的文件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員工履歷、自傳、鑒定、考核、考察資料,學歷和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及專業工種技術等級考核或鑒定材料;黨團、獎勵處分材料;任免、工資、錄用、離店等審批表及其它有關重要材料。
a、 員工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員工人事檔案整理應按有關方面規定的十個大類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的材料必須具有一定保存價值,還要符合進入員工人事檔案的規定。員工人事檔案必須存放在可靠安全的場所,做好防霉、防潮、防火、防蛀、防盜工作。并實施專人保管。
b、 員工人事檔案的查閱和借用
查閱人事檔案,必須辦理查閱登記手續,查閱一般員工人事檔案,由人事主管批準;查閱管理人員人事檔案按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外單位人員需要查閱、借用人事檔案時,必須出示有效的證明,并經有關領導批準。查閱和借用人事檔案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或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況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c、 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
在員工錄用和離店時,人部部及時辦理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做到傳遞手續完備,材料完整。 員工人事檔案的傳遞不得由本人辦理。
(2)員工的工作檔案
從員工進入飯店開始,記錄員工在為酒店工作過程中各個階段的個人經歷,思想品德;業務表現、教育培訓、獎懲記錄的綜合情況。材料包括:員工求職申請、招聘錄用、勞動合同和有關離店記錄等資料;教育培訓記錄、專業特長與愛好的資料;工資福利資料;勞動業績、服務工作評估資料;出勤記錄、工作崗位流動等資料。
對員工的各種資料進行匯總、鑒別、分類和歸檔。
2、人事部工作檔案
人事部的工作檔案分為人力資源檔案、工資福利檔案、教育培訓檔案和行政人事檔案等四個部分,分別記錄人事部的工作。
(1)人力資源檔案
有關請示、批復、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以及員工招聘錄用或離店的審批材料,勞動合同資料(包括簽訂、續簽、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有關資料),崗位變更資料等。
(2)工資福利檔案
有關請示、批復、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以及工資、獎金分配辦法、考核資料,福利發放及變更記錄、月度員工考勤匯總等。
(3)教育培訓檔案
有關請示、批復、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教育培訓工作、教育管理等活動中產生的,經整理并保存下來的具有價值的文字資料、授課講義、考試資料、圖表、照片和音像資料等。
(4)行政人事檔案
有關請示、批復、報告、通知等文件、工作計劃,衛生防疫檢查記錄、員工健康檢查材料、食品衛生檢查資料、員工餐廳有關管理資料等。
(5)人事部的工作檔案按年度建立索引、裝訂成冊。
3、檔案保存期
離職人員檔案保存2年。
檔案管理工作流程
酒店檔案工作的主要流程是:
1、 接 收:凡酒店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業已辦理完畢并具有查考價值的文件、報告、規定、通知及有關資料、圖片、會議記錄等均應列入酒店檔案的接收范圍。
酒店檔案一年接收一次,酒店各部門應于次年一月底前將檔案資料統一移交人事部。
2、 整 理:
(1)、酒店檔案按年綜合整理,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整理歸檔。
(2)、酒店各部門的.檔案按其形成的各種門類和體裁列為一個全宗。
(3)、辦公室檔案,按其不同內容和體裁,制成統一的分類檔案。
(4)、按照案卷的排列順序編制卷號,案卷目錄上應區別情況標明不同保管期限。
3、 保管及利用
(1)、酒店檔案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并定期進行檢查。
(2)、凡使用檔案應辦理借閱手續,填寫檔案借閱單。重要檔案的借閱應經總經理批準。
(3)、借閱結束后,請借閱者在檔案借閱單上簽名。
4、鑒定和移交
(1)、檔案鑒定工作在相關領導的領導下,組成鑒定小組,按規定進行。
(2)、銷毀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由鑒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酒店領
(3)、銷毀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由鑒定小組提出意見,登記造冊,經酒店領導批準,由兩人在指定地點監銷。
(4)、檔案移交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檔案員調動工作,須辦完檔案移交手續后方能離崗。
勞動管理制度2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通過規范化的流程管理和質量控制,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這一制度涵蓋了從需求識別、供應商選擇、采購流程、驗收標準到后期的維護和更換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需求分析:確定各部門、各工種的具體防護需求,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服、呼吸器等。
2. 供應商評估:評估供應商的資質、產品質量、價格、交貨期和服務水平。
3. 采購流程:制定明確的`采購程序,包括申請、審批、合同簽訂和付款等步驟。
4. 質量控制:設定嚴格的驗收標準,確保采購的防護用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企業規定。
5. 儲存與發放:規范防護用品的儲存條件,合理分配,確保及時發放給員工。
6. 使用培訓:對員工進行正確使用和保養防護用品的培訓。
7. 維護與更換:建立定期檢查機制,及時維修或更換破損、過期的防護用品。
勞動管理制度3
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并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為規范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保用品的定義、范圍:
本規定所指勞動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即因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用品等。
二、勞保用品的管理
1、勞保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約,強化管理。使勞保用品確實起到保護勞動者安全、身心健康的作用。
2、勞保用品必須依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對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保用品。
3、勞保用品是為勞動提供保護的必要物質條件,員工上崗作業必須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4、勞保用品必須按規定標準以實物形式發放給員工,不得以發放勞保用品的名義發放其它物資。
三、勞保用品的管理
1、勞保用品的配備標準、發放范圍、使用年限和技術標準由辦公室負責。
2、勞保用品計劃:各部門應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辦公室提報下一所需配備、購買的計劃。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員工定員的具體情況提出采購計劃。
3、采購:辦公室根據采購計劃表實地考察后,按照質優價廉、貨比三家的原則每月25日前把公司所有崗位的勞保用品采購到位
四、勞保用品的使用發放管理
1、使用范圍: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上崗工作的員工。其具體發放標準將依工種、工作任務的不同而相應確定。員工變更工種時,按新工種標準發放。試用期員工,可按時間長短,其勞保用品分別實行減發或延長使用期的辦法發放;員工自離崗之日起,不再享有領用勞保用品的權力。
2、勞保發放登記,員工領取勞保用品必須先填報物品領取單,待部門領導審核后交辦公室領取。
3、特殊藥品,如鼠藥,一定要購買國家規定能使用的鼠藥,應加強管理,要由專人保管鼠藥,要有準確的品種,數量登記。不能同食物等物品混放,以防人誤食中毒。
4、凡發給個人保管使用的勞保用品,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損壞或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禁止將勞動防護用品折合現金發給個人,發放的防護用品不準轉賣。
5、各部門必須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勞保用品,凡違反規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勞保用品的發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員工領取勞保用品時,各
部門必須注明具體使用人和發放數量、工作崗位、勞保用品品種和使用時間。
6、勞保用品使用期滿,需經所在班、組和主管部門鑒定核實后方可換發。
7、勞保用品必須遵照國家相關規定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五、勞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檢查與監督
各部門要開好班前、班后會,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項,辦公室不定期進行檢查員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
六、對違反本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及隨意拆改防護用品而發生的人身傷亡,要追究本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并承擔相應造成的損失。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勞動管理制度4
班組是直接從事生產的基本單位,同時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發生的地方,企業要想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從班組入手,班組安全管理的好壞,不但影響到班組的安全生產,而且影響到整個企業的安全狀況,為此特設定本管理制度。
一、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規章制度等,對所轄生產范圍職工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和檢查班組職工正確使用機器設備、電氣設備、工卡量具,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等,注意設備等處于良好狀態,并清除一切可能引起傷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檢查工作地點安全衛生,并保持環境良好。
4、對班組職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并檢查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情況。
5、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負責對新進從業人員(包括實習、代培訓、外來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7、如發生傷亡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并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安全承諾》落實到每個職工。
9、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并能教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二、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規章制度等,對所轄生產范圍職工的安全健康負責。
2、協助班組長一起教育和檢查職工正確使用各種設備、正確使用勞防用品,消除不安全因素。
3、檢查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作業場所要整齊清潔,工具放置合理。
4、對職工的操作行為要加強檢查和指導,督促工人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有權同班組長一起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并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6、有權制止可能造成危及職工安全與健康的緊急情況,并向班組長報告。
7、如發生傷亡事故,應協助組長進行搶救傷員,迅速報告有關部門,參與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見。
8、督促職工認真執行《安全承諾》。
9、協助班組長對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并能教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三、檢查員安全職責
1、遵守各自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2、遵守有關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中職工應做到的條款,對設備安全與正常運轉盡到責任。
四、班組安全工作制度
1、每周組織一次安全分析會,分析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并提出安全改進措施。
2、每周必須對班組工作范圍內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
3、每每月必須不定期地按照安全檢查表內容逐條進行認真檢查,抽問職工安全檢查表內容,并做好記錄。
4、每周組織一次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生產法》、《車輛部門安全規則》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段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制度,及安全案例。
5、對新進班組人員做好班組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6、對工傷、病假、事假、下崗人員進行復工安全教育。
7、班組特種作業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
8、積極參加段上組織的各種安全宣傳、競賽活動。
9、正確使用勞防防護用品,合理飲用保健食品。
10、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并向上級報告。
11、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評比、競賽、表彰活動。
12、人人有責任勸阻、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行為。
13、經常關心自己周圍的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意見。
勞動管理制度5
車間勞動管理制度旨在規范生產流程,確保員工安全,提高生產效率,降低事故風險,同時保障員工的權益。它涵蓋了工作時間、休息規定、安全操作規程、設備維護、質量控制、員工培訓、績效評估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工作時間:明確每日工作時長,加班政策,以及必要的休息時間和休假制度。
2. 安全規程: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防止工傷事故,包括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危險品的管理,應急處理程序等。
3. 設備維護:規定設備的日常檢查、保養周期,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減少故障率。
4. 質量控制:設定產品質量標準,規定檢驗流程,保證出廠產品符合標準。
5.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員工的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
6. 績效評估:建立公正的績效評價體系,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勞動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二章職責范圍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章勞動紀律的內容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受到傷害和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勞動管理制度7
一、為了規范職工招聘錄用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定。
二、公司招用人員,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禁止就業歧視。
工作人員在招工中不得對應聘者有就業歧視的言語和行為。
三、招聘與錄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發布招聘信息;
(三)應聘人員登記;
(四)面試或試工;
(五)辦理錄用手續。
四、招聘方案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工種)及人數、錄用條件等。
部門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財務人員、中高級技術人員、技師、高級技術由人力資源部按照總經理的意見制定招聘方案;
倉庫主管、文員、技工、普工由用人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請,經分管副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制定招聘方案。
五、公司在招工錢一般要發布招工信息,委托職業中介機構或參加招聘洽談會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招工簡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簡章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和發布,其內容應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招聘崗位(工種)及人數、工作內容、工作地點、錄用條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求職者須提交的有效證件等。
六、應聘人員登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力資源部要指導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并核對有關證件,告知面試或試工時間。
七、面試工作內容包括:告知勞動條件(包括職業危害)和規章制度,了解求職者的能力和素質,協商工資待遇等。
部門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財務人員、中高級技術人員、技師、高級技師由公司副經理主持面試或試工,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車間)協助;倉庫主管、文員、技工、普工由人力資源部主持面試或試工,用人部門(車間)協助。
八、錄用工作內容有:
1、組織職工健康檢查;
2、填寫《職工錄用登記表》。錄用未成年工時,還要填寫《未成年工登記表》;
3、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4、發放廠牌、出入證、考勤卡、工作服等;
5、按《職工培訓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始業教育。
九、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辦理職工錄用手續時,工作人員應如實告知被錄用職工有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可能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應告知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情況,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十、公司實行新錄用職工上崗健康檢查制度,在辦理錄用手續前要對職工進行健康檢查。
未成年工工作滿1年、年滿18周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的.,要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
公司對從事未出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職時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十一、錄用職工后,應給其開具錄用通知書。錄用通知書應注明上崗前培訓或直接上崗的時間和地點。錄用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職工簽收保存,另一份由職工所在部門主管人員簽具職工上崗時間,并經職工簽字認證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收回,存入職工檔案。
錄用職工后,應同時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不能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在職工開始上崗前培訓或直接上崗之日起20日內書面通知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
同。職工要在收到通知的次日前告知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否同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職工逾期未告知是否同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拒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在職工開始上崗前培訓或直接上崗之日起28日內書面通知職工終止勞動關系,并開具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
十二、應聘人員到本公司應聘要提供個人基本情況和文憑、技能證書、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求職者提供的證件有:
1、近期免冠照片4張(錄用登記表1張,出入證1張,居住證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張;
3、計劃生育證明;
4、證書(包括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證、畢業證等);
5、其他需要的證明材料。
十三、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現職工提供個人虛假信息和證件的,視為勞動合同無效,公司可立即通知職工停止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的,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處理。
職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被錄用后,一經發現便報公安機關,有公安機關處200—1000元的罰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十四、求職者應在求職申請表中承諾與其他單位沒有存在勞動關系。
十五、下列人員不得錄用:
1、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
2、吸毒人員、逃犯;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4、患傳染病和患職業病應退出勞動崗位人員;
5、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從事應聘崗位的人員。
十六、公司在招用特殊工種的人員時,要把具備職業資格證書作為錄用條件。所有特殊工種的從業人員均要持證上崗。
難以招到具備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人力資源部應盡快報公司批準,招用其他人員,并按照本公司《職工培訓管理制度》及時組織其參加培訓。
無職業資格證的人員,經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安排上崗。
十七、接收在校學生到本公司實習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要同學校簽訂實習或社會實踐活動協議,明確學生的實習或社會實踐活動范圍、生活待遇、安全衛生事故責任等內同。
十八、公司人力資源部應將全部職工的有關情況記入
勞動管理制度8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從業人員免遭或減輕各種人身傷害或職業危害的重要措施,是保障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基礎。為規范項目施工中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1項目部根據作業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規及《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等標準規定,為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護品。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護品。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須到有資質的專營商店或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質量鑒定證)。采購人員應索取“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3對于分包隊伍自行配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項目部應索取其“三證”的復印件備案存查。
4購置的護品須經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驗收。
5專職安全員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按照使用要求對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6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護品的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和配戴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從業人員做到“三會”(會檢查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會正確維護保養)。
7專職安全員必須隨時檢查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使用是否正確,對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8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且應調整好帽箍、帶扣后,系緊帽戴;
2)電工作業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嚴禁酒后操作;
3)搭、拆腳手架及無可靠防護措施的臨邊、高空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禁止打結或接長使用,系掛牢固。
4)使用打夯機、砼振搗器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5)使用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絕緣手套;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系掛在保險繩上;
7)電氣焊工作業時,必須戴電氣焊手套、使用護目鏡、防護服及面罩、穿絕緣鞋。高處焊接作業時,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
8)高處作業時不得穿硬底和戴釘易滑的鞋;
9)從事有機溶劑、腐蝕性和其他損害皮膚的`作業時,應配戴橡皮或塑料手套、防毒過濾器;
10)使用園盤踞時,操作者應戴防護眼鏡;
11)粉塵作業環境下按規定配戴口罩;
12)在有機動車通行的環境下、及人機配合作業時,須穿反光背心;
13)使用木工機械時,操作者的工作服必須扎緊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背,衣褲無破損殘缺;
15)其他有關個人防護用品的配戴規定。
9項目部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及時更換、報廢過期和失效的勞動防護用品。
10項目部應建立保存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記錄(包括“三證”)資料,并應由專職安全員備案,以備查驗。
附注:
1)安全帽上面應有四項永久性標志,包括: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制造年月,生產合格證和檢驗證,生產許可證編號。
2)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為2.5年,玻璃鋼(包括維綸鋼)和膠質安全帽的有效期為3.5年,超過有效期的安全帽應報廢。
勞動管理制度9
1.總則
依據
公司勞動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員工的出勤率,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
1管理組織
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實行公司、部門二級管理,歸口管理部門是總經理辦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實行員工刷卡和部門月報考勤相結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員工刷卡考勤時間和考勤機編號
員工考勤時間
白班:8時—16時30分。
二班:16時30分—0時30分。
考勤機編號
辦公樓考勤機為①號機;一號門考勤機為②號機;30米跨考勤機為③號機;24米跨考勤機為④號機;倉庫考勤機為⑤號機。
員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及未按時刷卡考勤的相應處理。
全體員工根據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體員工班前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8:00打鈴之前、夜班為16:30打鈴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遲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全體員工班后刷卡考勤時間:白班為16:30打鈴之后、夜班為00:30打鈴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分鐘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1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時間3小時以內進行的刷卡考勤視為曠工。
刷卡考勤紀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生產班組(含修理組、運行組)員工不得在考勤機25米范圍內聚集,廠房內各辦公室員工不得走出辦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刷卡考勤過程中嚴禁打鬧、擁擠行為,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雙向管理,只刷卡無頭像拍照及刷卡信息與頭像不相符兩種情況均視為替刷卡;如無刷卡考勤記錄,班前視為曠工,班后視為早退。
由于個人原因忘帶卡,不能按時進行刷卡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并且每人每次進行20元罰款,如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由于個人原因將卡丟失或損壞,需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且由個人承擔制作卡的工本費50元/張,補卡期間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時通知行政管理員,沒有及時通知根據和分情況處理,不通知根據處理。
員工因公出差管理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于提前一日辦理出差手續(如出差匆忙,部門需為其辦理),若行政
管理員在無考勤記錄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三個工作日內沒有相關手續,缺勤人員視為曠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長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要求,嚴格控制本部門員工班中出廠的人數。
各部部長出公司可憑員工出入證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員必須持經本部門部長審核批準的出門證和員工出入證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廠時,員工需將出門證交給值班經警,并在②號機進行刷卡考勤。
員工需嚴格按出門證上寫明的時間出廠回廠,如出廠辦事時間超過出門證上所寫時間,需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部門領導應及時告知行政管理員,否則視為早退。
各班次人員的出廠時間為該班次的考勤時間,加班時間不得出廠,否則不計加班。
乘坐班車、私家車及請車的員工在出入公司時,也需執行。
經警隊必須積極配合公司勞動紀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滿足、的員工不得放行。
對拒絕刷卡、沒有出門條且強行出廠的.員工,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各部門報考勤管理
各部門報考勤時間:各部門考勤聯絡員應于每月1-3號將本部門的上月考勤報至總經理辦公室,對不能及時報考勤的部門,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所報考勤需有部門領導簽字。
各部門所報考勤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準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錯報、漏報等情況每月累計發現兩處及以上,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種類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計劃生育假
(3)探親假(8)喪假
(4)工傷假(9)年休假
(5)產假
病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病需治療或休息時,須持有醫院醫生開的診斷書,并將診斷書和病假條一起交到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
員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及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及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及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沒有按程序辦理休病假手續:
(1)休假前無病假條和診斷書,視為曠工;
(2)休假前有病假條,無診斷書,視為事假;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休假前將病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休假員工或所在部門應在開始休假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能及時提交,總經理辦公室將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考核所在部門,員工所休假視為曠工;如有特殊情況,診斷書可在休假完畢的第一個工作日內交至總經理辦公室,超過一日再交診斷書無效,所休假視為事假。
請假到期還需繼續休假者,由部門為其續辦請假手續,以后每周辦理一次,如部門沒有及時辦理病假條,無病假條的休假視為曠工。
休病假的復工手續執行《長期休病假管理細則》。
事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員工因私事請事假(或換休),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將事假條交至總經理辦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沒有相關手續,視為曠工。
員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員審核;員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和系統領導審核;員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條需有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生產工人需有工段長、部門領導、行政管理員、系統領導和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出廠需有書記審核)。
員工無正當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請假,各級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的,按曠工處理。
探親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親假的員工,必須事先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探親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現在由員工供養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享受探親假待遇。員工與父母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再享受探親假待遇。學徒工、見習生、實習生在學徒、見習、實習期間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員工的父母親和員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員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母親,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兩地分居的員工在結婚的當年,不能享受探親假去探望配偶,應從結婚的下個開始享受。
女員工在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員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實行休假制度的員工應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少于探親規定的假期,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
員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況(例如塌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員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員工出國探親的假期和審批手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傷假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與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因工負傷,經醫院診治,并在安計環保處辦理工傷手續并鑒定為工傷的,可休工傷假。
休工傷假者應定期復診。經醫生診斷可終止醫療時,即屬醫療終結。經勞動醫務鑒定委員會鑒定為醫療終結者,應立即上班。若醫療結束后存在殘疾,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果,確定復工后的任職崗位。
產假
女員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標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證及醫院的產假證明書,可休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流產: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產假42天;妊娠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者,產假90天。
男職工享受陪產假,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員工達到法定婚齡者,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再婚者,憑結婚證明,可休婚假三天。
員工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憑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計劃生育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者,憑醫療單位證明及公司公司計劃生育辦公室證明,可休計劃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女員工,憑計生辦開的證明,可將產假延長至六個月。同時給男員工護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視為計劃生育假。
放置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宮內節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絕育手術,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職工享受一次帶環假,可休假3天。
喪假管理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辦理請假手續后可休喪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審批程序及管理
在見習期、學徒期的員工,只享受公司統一休的年休假;已轉正定級的員工,根據累計工作年限可享受相應天數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計算員工當年可休年休假天數: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員工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在本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在本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請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計超過規定的時間,取消下一年休假資格。
年休假審批手續:
員工填寫請假條,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管理員審核及系統領導審批后,將假條報行政管理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勞動管理制度10
是指企業職工在定額工作方面的行為準則和活動規范。其內容包括:
1、說明勞動定額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2、規定企業內定額工作的機構設置與各級定額人員的職責范圍與分工;
3、明確制定定額的依據和方法,并指出定額管理的發展方向;
4、明確定額修訂期限,方法和定額水平的調整幅度;
5、明確不定期修改定額的依據、方法和步驟;
6、規定定額統計工作的方式、口徑及報表制度;
7、規定各種定額的'審批權限和工作程序;
8、明確定額管理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
公司重組的有效方法就是重新設計業務流程。可以借助下列這些問題,來考慮流程問題:
你處于流程的哪一環節上?
該環節的目標是什么?
你所處環節是如何創造客戶價值的?
你個人在創造客戶價值中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你的同事又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流程中你的上家和下家是從事什么業務的?
公司依照什么樣的標準來評估你所在環節的業績?
你是如何知道自己工作是否順利完成的?
你正采取何種措施改善您所在的環節?
認識并著手優化公司經營流程,只是邁出了第一步。還需要知道如何將彈性融入到組織機構中去。最終消費者的需求瞬息萬變,你的客戶也會因此而改變他們的需求,在這一鏈條上的每個人都在不停地改變自己。
單價的計算方式為:法定員工工資/365—52*2—(3+3+3+1)/12*8*3600
勞動管理制度11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放標準和管理制度。
一、定義
1.1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護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稱為勞動防護用品;如:勞動防護手套,防護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護器具稱勞動防護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管理職責
2.1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參與全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2.2生產部統一負責編制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
2.3生產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
三、選用與保管
3.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3.2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1)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3)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3.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生產部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生產部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
3.5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
3.6定期校驗和維護
(1)由生產部負責公司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
(2)使用車間部門對所屬區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
(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氣作業。
(4)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3.7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勞動管理制度12
一、管理制度內容
1. 工作時間與休假制度: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時間或延長工作時間。員工享有帶薪、病假、產假等法定假期。
2. 考勤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時提交請假申請,不得無故曠工。公司將對考勤進行監督和檢查,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
3. 工作紀律: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工作紀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應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不得在公共區域大聲喧嘩。
4. 保密制度:員工應對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客戶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傳遞、復制這些信息。違反保密制度的員工將受到處罰。
5. 職責分工:公司各部門應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工作有序進行。員工應服從部門安排,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6. 考核與獎懲:公司將對員工的勞動紀律表現進行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給予相應的處罰。
7. 附則: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改權歸公司所有。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二、實施與監督
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和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并督促其及時整改。
2. 員工有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人力資源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處罰,嚴重違反者將予以辭退。
3. 公司領導將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不斷完善管理制度。
4.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新員工將在時對其進行宣講,使其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5. 本制度將張貼于公司公告欄中,以便所有員工隨時查閱。如有疑問,員工可向人力資源部咨詢。
6. 本制度的實施將有助于公司打造一支高素質、高效率的團隊,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總結
本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規范員工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質,促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與共同發展。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工作紀律、考勤制度、保密制度等方面的規定,我們將共同努力打造一個高效、有序的工作環境,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同時,我們也將關注員工的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管理制度,實現公司與員工的共贏。
勞動管理制度13
勞動保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通過規定一系列的規則和程序,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這一制度涵蓋了多個層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2. 工作場所安全設施的配置與維護
3. 員工的健康檢查與職業病預防
4.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機制
5. 安全培訓與教育
6. 勞動保護用品的.提供與使用
7. 安全文化建設
內容概述:
1. 法規遵從:確保企業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定期更新政策以應對法規變化。
2. 風險評估:識別并評估工作場所潛在的危險源,制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3.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安全活動,如安全會議、隱患報告等,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4. 培訓與考核:定期組織安全培訓,確保員工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同時進行安全知識考核。
5. 個體防護: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并監督其正確使用。
6. 工傷保險:為全體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保障員工在遭受工傷時的權益。
7. 審核與改進:定期進行安全審核,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持續優化勞動保護管理體系。
勞動管理制度14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衛生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根據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等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檢查。員工接受職業衛生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衛生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衛生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
三、至少應每年組織一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檢查和異常人員的復查治療。由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人事部門報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并共同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衛生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衛生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衛生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治療。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病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及時組織進行衛生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況;
(二)勞動者職業史、既往病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三)歷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四)職業病診療資料;
(五)需要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其他有關資料。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護管理檔案
1、用人單位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衛生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病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衛生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用人單位在職業衛生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衛生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6、設備,設施的改進,隱患整改情況等。
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衛生檢查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職業衛生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本用人單位負擔。
十一、建立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人員體檢制度。
勞動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1 目的
本勞動派遣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和管理公司與勞務派遣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確保派遣工作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公平性,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公司和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
1.2 適用范圍
本勞動派遣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與勞務派遣員工之間的一切勞動關系管理活動。
1.3 法律依據
本勞動派遣管理制度制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包括《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派遣暫行規定》等。
1.4 定義
勞動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將其擁有的人力資源派遣給用工單位,用工單位支付勞務派遣單位一定報酬的勞動活動。
勞務派遣員工:指被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的員工。
勞務派遣單位:指在勞動市場上以經營勞務派遣為主要業務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用工單位:指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接收勞務派遣員工工作的單位。
1.5 基本原則
1.5.1 平等原則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建立和發展勞動派遣關系。
1.5.2 合法合規原則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依法合規開展勞動派遣活動,不得以非法手段規避法律法規和勞動者權益保護的規定。
1.5.3 關注員工權益原則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關注和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尊重員工人格尊嚴,實行公平、公開、透明的管理制度。
1.5.4 就業穩定原則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共同努力,維護和促進就業穩定,提高員工的就業質量和生活水平。
二、勞動派遣管理制度
2.1 建立與解除勞動關系
2.1.1 建立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員工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責。
2.1.2 解除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均有權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但應尊重勞動者的權益,依法支付相應的賠償或補償。
2.2 工資和福利
2.2.1 工資支付
用工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不得拖欠或延遲支付。
2.2.2 福利待遇
派遣員工享受與用工單位內部員工相同或相近的福利待遇,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年假等,具體待遇由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協商確定。
2.3 勞動保護
2.3.1 勞動安全
用工單位應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相應的勞動保護設施,確保派遣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3.2 工時和休假
派遣員工的工時和休假應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單位應確保派遣員工的合法休假權益。
2.3.3 勞動糾紛處理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建立健全的勞動糾紛處理機制,及時解決和處理派遣員工的勞動糾紛。
2.4 職業發展與培訓
2.4.1 職業發展
勞務派遣員工應根據工作表現和用工單位需求,有機會進行職業發展,提升自身的職業素質和技能。
2.4.2 崗前培訓
用工單位應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崗前培訓,使其掌握工作技能和相關知識。
2.4.3 崗位交流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派遣員工的崗位交流,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三、監督和評估
3.1 監督機制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建立監督機制,相互監督和約束,確保勞動派遣關系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3.2 評估制度
用工單位應定期對派遣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崗位需求進行評估,為員工提供晉升和發展的機會。
3.3 反饋和改進
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對勞動派遣管理制度進行反饋和改進,不斷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四、附則
4.1 違紀懲罰
派遣員工有違反勞動規定或工作紀律的行為,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有權依法進行相應的違紀懲罰。
4.2 異議申訴
派遣員工對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雙方提出申訴,并要求雙方進行協商解決。
4.3 爭議解決
勞務派遣關系中的爭議,雙方應優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或法院申請解決。
以上為勞動派遣管理制度的總則內容,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應根據本制度的相關流程和要求,開展勞動派遣相關的各項工作。雙方應本著公平公正、互利共贏的原則,共同維護勞動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派遣關系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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